导师缺乏为学生质量负责的动力,多只是完成学校布置的带教任务的局面,亟需改变。
近日南京邮电大学研三学生跳楼自杀一事,引发轩然大波。该校称,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决定取消其导师张代远硕导资格,停止其一切教职活动并接受学校进一步调查。
据报道,事发后,有网帖列出张的“七宗罪”,包括克扣学生交通补贴、要求学生上缴实习工资、对学生精神侮辱等。这些需要学校组织的独立调查查证。如果查实,则须依校纪学纪严肃处理;若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还应由司法机关追责。
就在同一天,针对被曝光的山东大学一硕士学位论文疑似大面积抄袭事件,该校通报,撤销该学生硕士学位,取消其导师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这两起事件,都折射出我国研究生导师制被扭曲的现状。
在我国高校,学生称老师“老板”的病象早就有了。近年来,寓于其中的师生关系扭曲态势仍在强化:因高校对教师的考核,主要指标是课题、项目、经费和论文,很多教师就罔顾学生求知兴趣,将任务分派给学生;又因高校对教师的薪酬是按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来支付,津贴和奖金出自项目、课题,有些教师把学生当附庸于己的“打工仔”、套取经费“工具”的乱象也不少。近年来,导师给学生开劳务费再让其返还的丑闻也不时曝出。还有的导师是忙于学术事务、社会活动,挂名后压根不管学生,形同“放羊”,导师制由此形同虚设。
而扭曲的导师制制造的校园悲剧也频现:很多学生对受教育权益受损往往无处申诉,导师“导”得再差,只要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指标,就会得到合格、优秀的评价。而在导师任务指标与学校办学政绩共生的当下,高校对改善学生“打工仔”式境遇也必然缺乏动力。
导师制的重要价值,是通过师生共同学习、研究,让导师把学生潜能“点燃”。而要让其回归本义,关键就在于推动学术自治、教授治校——目前我国高校重视对导师重指标考核轻教育教学,这是行政治校之果:考核指标由行政部门制订,且由其具体执行,大学内没有学术的同行评价,学校办学和教师教书、学术研究,都得算任务、看待遇,这难让教师保有教育荣誉感。
包括研究生教育,从招生到培养再到学位授予,导师并没有招生自主权(基本上以统一考试成绩为基础按计划招生),也没有培养自主权(课程和具体培养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他们无为学生的质量负责的动力,而只是完成学校布置的带教任务而已。
也只有建立教育和学术同行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育贡献和学术能力进行同行评价,并把教育权落实到导师身上,师生关系才可能去扭曲化。
□ 蒋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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