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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律评论》稿约(2017年00期)

   日期:2019-11-24     浏览:7    评论:0    
核心提示:《欧洲法律评论》 Chinese Journal of European Law,CJEL)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盟法研究室和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

《欧洲法律评论》  Chinese Journal of European Law,CJEL)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盟法研究室和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联合创办的一份研究欧洲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出版物,每年出版一卷

    《欧洲法律评论》坚持学术为本,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匿名审稿制度,倡导严谨的学风,鼓励理论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致力于为国内外所有有志于欧洲法律研究的人士构建平等的交流平台,营造一个温暖的精神家园。现不拘作者专业、身份与地域,以聚焦欧洲法律领域为征稿标准,以学术品质为用稿标准,向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热忱征集言之有物、论之有据、符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的上乘佳作。

    《欧洲法律评论》将开设“论文”“专题研究”“评论”“实务动态”“书评”等栏目。“论文”栏目发表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文章;“专题研究”栏目主要就在欧洲法领域内某一专项课题展开研究和讨论;“评论”栏目刊登对欧洲法领域内的学术流派、学术理论、学术观点和学术发展状况的文章,以及学术会议或其他学术活动的介绍和评论;“实务动态”重点关注欧洲法实务界的最新动态和法律实践活动;“书评”栏目将刊登对在欧洲法及其相关领域新近幽版的中文和外文著作的介绍和评论。

    《欧洲法律评论>原则上只刊登没有公开发表过的稿件,不接受一稿多投。

    《欧洲法律评论》的审稿周期为一个月。在收到稿件之后一个月内给予作者答复。投稿邮箱为:eulaw@cass.org.cn。

   

《欧洲法律评论》的投稿体例如下:

    1.除海外学者外,稿件一般使用中文。作者投稿时应将打印稿一式三份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法律评论》编辑部,邮编:100732,或通过电邮至eulaw@cass.org.cn。

    2.稿件首页包括中文标题、作者有关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以及3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

    3.稿件次页包括中文标题、英文标题、中文摘要(300字以内)及中文关键词  (3-5个)、英文摘要(300字以内)及英文关键词(3-5个)。稿件获基金、项目资助,须注明  包括项目编号)。

    4.稿件全文采用Microsoft Office软件编排;如打印,请用A4纸输出。正文内容以五号宋体、单倍行距编排,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不小于2. 54厘米。

    5.正文内各级标题处理如下: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  “(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  “(1)、(2)、 (3)……”。一、二、三级标题各独占一行,其中一级标题居中,二、三级标题缩进两个字符左对齐;四级及以下标题后加句号且与正文连排。

    6.注释采用脚注,每页①起量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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