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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律评论》征稿启事(2019年01期)

   日期:2019-11-24     浏览:15    评论:0    
核心提示:《经贸法律评论》于2018年3月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创办,由教育部主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办,批准文号为CNI0-1579/D

《经贸法律评论》于2018年3月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准创办,由教育部主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办,批准文号为CNI0-1579/D。本刊力双月刊,逢双月18日出版。本刊创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刊方向,关注国内外经贸法律前沿,重点反映国际经贸立法动态、国内经贸法研究最新成果、“一带一路”建设法j台保障和完善等内容,开展国际学水交流,服务国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的重大战略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为体现上述办刊理念,形成本刊的风格与特色,本刊依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拟设置“专题聚焦”“经贸热点”“学科前沿”“‘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问题”“经典案例评析”等栏目,重点推动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及相关学科基础前沿问题的学术研究,以期能够推动我国经贸法治研究的深入,切实服务于我国叉寸外开放的大局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了办好《经贸法律评论》,推出精品力作,请各位学界同仁不吝赐稿。

    l.欢迎问题意识明确、观点鲜明、论证严谨、有独到见解和学水价值的法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成果,欢迎对特定领域问题有深入研究和深刻见解的学者赐稿。

    2.来稿篇幅一般限于12000-20000宇,重大理论选题稿件不限字数。来稿请附200字左右中英文内容摘要、关键词以及英文标题。

    3.所有文章注释为连续页下脚注,请按照本刊体例要求进行注释,做到j主释统一、规范。具体请参见本刊公众号所载注释体例。

    4.来稿请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全称、职务与职称、学历、单位所在省市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若来稿系受基金项目资助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类别和项目编号。

    5.本刊欢迎独立署名稿件,亦接受表明作者分工和贡献的合作作品,但刊发量不超过每期总发文数1/3。

    6.请将来稿发送至:uibelawreview@vip.sina.com,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文章题目和作者姓名。

    7.依照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

    8.本刊严格执行学水诚信制度,作者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请勿一稿多投,否则后果自负。作者投寄本刊稿件三个月内未收到刊用通知,可另投他刊。

    9.本刊编辑部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作为本刊组稿和发表之代理,发表稿件不收取任何版面费、审稿费。

    《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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