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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人大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码。
二、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请注明“转引自”。
三、注释及参考文献范例
(一)著作、教材类: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2]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255页。
[3] 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75页。
(二)论文类:
[1]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2] 王利明:《隐私权的新发展》,载《人大法律评论》2009年第1辑。
(三)文集类:
[1]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
(四)译作类:
[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4页。
(五)报纸类:
[1] 张志铭:《现代化与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载《光明日报》2003年9月23日。
(六)古籍类:
[1]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
[1] 《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八)网络资料类:
[1] 郑成思:《“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载243,2009年6月19日访问。
(九)英文类:
[1] L.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2] Joseph Raz, Legal Principles and The Limits of Law, 81 Yale Law Journal (1972), p.839.
[3] H.L.A.Hart, Jhering’s Heaven of Concepts and Modern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in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269-270.
(十)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依照该文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