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学》是由上海市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每月25日出版。主要报道医学各学科科学研究成果和临床实践,并介绍国内、外医学科研动态和新进展。读者对象主要为各科临床医师、医学科研人员和医学生。
一、本刊设有述评、专论、论著、短篇论著、病例报告、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医师与法等栏目。欢迎来稿。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来稿请用Word格式打印。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顺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宜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写到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① 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 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 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课题经费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并请指定一名通信作者,并提供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邮政编码等。
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4个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写到科室)、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① 目的简要说明研究的目的,表明研究的范围和重要性。② 方法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设计,使用的材料和方法,如何分组对照,研究范围及精确程度,数据是如何取得的,经何种统计学方法处理。③ 结果:简要列出研究的主要结果和数据,并需给出结果的置信值、统计学显著性检验的确切值。④ 结论:简要叙述经验、论证取得的正确观点及其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是否可推荐或推广等。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3~8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标引的第1个关键词必须是主题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1个字母大写,多个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并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第2版)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凡能用文字说明者,一般不用图和表。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
每幅图、表应冠有简明的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正文中未注释过的缩写。表格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狋值、犘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 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高与宽的比例约为5:7。
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请参照1991年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年10月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符号可以与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人、台、次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光密度(原称吸光度)的符号为斜体字母“犇”。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 mmHg=0.133kPa。
9.数字:执行国家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数值的修约不采用“四舍五入”法则,应为4舍6入5看后,5后有数进上去,5后为零看左数,左数奇进偶舍弃。检验结果构成比统一用小数表示,不用百分数。如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75%应为0.75。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时,每3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329.476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公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百分数的中心值与公差用圆括号括起,其后写“%”,如(65±2)% 不得写作65±2%。附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书写方式为:4cm×3cm×5cm,而不写成4×3×5cm3。
10.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逗号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对连续序号采用“-”连接。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括入正文相应外。参考文献表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13.获基金及获奖文稿: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凡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5-20-74)”,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来稿格式: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
15.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稿件的真实性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内容。
16.修改稿附软盘:对经评审拟刊用的稿件,作者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软盘,并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备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本刊将刊登此文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该文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请自留底稿,对不刊用稿件,将书面通知作者,不退原稿,但原始照片将退还作者。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00 元。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支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
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
六、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另以电子网络版、光盘版等方式出版。所付稿酬中已含上述两种版本的稿酬。
七、来稿请寄: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上海市医学会《上海医学》编辑部,邮政编码:2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