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方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主管、主办,是新疆唯一一家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指导性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办刊宗旨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为推动新疆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宣传和理论指导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地方志文化,增强地方志文化自信,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历史据证和智力支持。
《新疆地方志》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传递修志信息、交流修志经验、指导修志实践、评介新出版的地方志、介绍新疆地域风貌和民俗风情及重要历史人物纪实等,为宣传新疆、推动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发挥理论指导作用,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修志工作者了解新疆、研究地方志编纂理论、学习地方志编纂知识的良师益友。
《新疆地方志》设有方志论坛、地方志工作、专题学习、第二轮修志研究、旧志研究、年鉴工作研究、志书评述、志书纠误、西域义化研究、人物纪实、史海拾贝、民俗风情研究、学术交流、信息化研究等栏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精神,《新疆地方志》特设专题栏目,刊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精神,反映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新成就等方面的文章,同时,刊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宣传、理论文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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