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稿约启事
本刊的宗旨是“崇尚实学,去绝浮言”。衷心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博士研究生赐稿!
本刊以古籍整理研究、古文献学为主,也欢迎有关中国古代文化、文学、史学、哲学、考古学、语言学和科学技术史等领域的学术论文。来稿请参照本刊拟定的《撰写格式》。
本刊专栏设置:文献研究、出土文献、海外汉籍、古籍版本、目录研究、校点商榷、古籍辑佚、古注辨正、作者考证、语言文字、文学与文化、历史与文化、世纪学人、学术综述等。
我刊实行匿名审稿制,请在来稿中另纸注明作者姓名、生年、供职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其它通讯方式(电话、电子信箱)。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若被采用,会在收到稿件的四个月内通知作者,否则可视为退稿。
来稿一经采用,作者赠当期刊物二册。作者可通过网络提供文章的简体字电子文本,同时须提供文章的简体字打印稿。
来稿撰写格式要求:
一、来稿请用A4 型纸单面打印。
二、来稿请使用标准简体字。特殊情况必须保留的俗体字、异体字、繁体字,请用铅笔标示于文稿行侧。稿件避免使用简繁体转换工具作简单转换。
三、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占两格外,其它标点均占一格。书名和论文篇名均用《》,不用引号和单书名号。
四、所有引文均需核实无误,文献版本应信实可靠。独立引文首段前空四格,回行前空二格。
五、注释采用当页脚注,圈码标示在标点符号前上方,体例如下:
(一)引用常用古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全唐诗》等),需标明书名、卷数和篇章名。如:
《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
(二)引用一般古籍,首次出注时需注明著作者、整理者(包括校注、校笺、校释、点校者)、书名、篇章、丛书名、出版机构、出版日期、页码等项,再次出注时可以省去丛书名、出版机构、出版日期。如:
孙希旦著,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卷1《曲礼上》,中华书局,1989 年,22 页。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15,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 年,1816页。
(三)引用今人论著,首次出注时需注明著作者、篇名、书名、出版机构、出版日期、页码等,再次出注时可省去出版机构和出版日期。如:
唐长孺《北魏的青齐士民》,《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 年,104-107 页。
(四)引用期刊论文,首次出注时需注明著作者、文章名称、刊物名、刊期、页码等,再次出注时可省去刊物名和刊期。如:
曹道衡《试论“〈春秋〉三传”异同及其地域原因》,《文史》,2003 年第3 辑,32 页。
(五)引用外文论著,可依照中文格式,论著名使用斜体,如:
M.I.Finley,politics in the Ancient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 p.11-12.
六、文中的中国古代朝代年号,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公元前纪年加“前”字;二位数以内的公元纪年,数字前加“公元”二字。如:
建安元年(196),元狩二年(前121),建初四年(公元79)。
七、古籍卷数、行文中的数字、公元纪年、期刊卷、期、号、页等均用阿拉伯数字。如:
《全唐诗》卷137;《豫章黄先生文集》30 卷、《外集》14 卷、《别集》2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