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财经  经济  旅游  数学  教育  实践  新课程  知网  现代语文  发明与创新 

《朝阳法律评论》稿约(官网信息)

   日期:2019-11-24     浏览:5    评论:0    
核心提示:《朝阳法律评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校友、中国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

《朝阳法律评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在朝阳老校友、中国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原朝阳大学《法律评论》杂志而改名复刊。朝阳《法律评论》由民国初期著名法学教育家汪有龄、江庸等先生于1923年6月创刊,系朝阳大学校刊,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

    《朝阳法律评论》秉承“凭着这朝气行健以自强,正气长昭日月光”的朝阳传统,以“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声誉,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提升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水平,展示中西法治文明兼容并蓄新貌”为宗旨,不断追求新知、追求光明。既重视对原《法律评论》中历久弥新的重要思想的发微阐幽,更面向全球化、信息化的世界趋势,刊发跨区域、跨法系、跨体制的重要作品,鼓励有价值、有水平的新人新作,以中国法律人的宽阔胸怀,搭建中外法学交流的学术平台。

    《朝阳法律评论》名家荟萃,由著名法学家孙国华担任主任,委员有戴玉忠、方流芳、韩大元、何祖兴(台)、聂文(台)、王利明、信春鹰、赵中孚等,主编为冯玉军教授。现开设有主题研讨、部门法专论、理论前沿、实务天地、朝阳文萃、法治杂谈、介绍与评论等专栏,既刊登法学理论前沿的名家名作,更注重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制度改革中的实践性研究成果,尤其欢迎以朝阳大学与民国法学思想为主题的研究佳作。

    竭诚欢迎法学界、法律实务界有识之士惠顾赐稿。

    投稿基本要求:

(1)来稿须未公开发表的论文,不接受一稿多投;

(2)论文应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内容表述清晰,语言流畅通达,逻辑严谨,不欢迎不规范、晦涩难懂的稿件;

(3)篇幅不限,纯理论文章一般应在6千~1.5万字之间;

(4)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删节,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说明;

(5)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归本刊所有,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

(6)来稿请附中文及英文的篇名、摘要(300字以内)和关键词(不超过5个);

(7)本刊采用匿名审稿制,由编辑部按专业请专家评审。也请作者将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单独置于首页,稿件正文不得出现个人信息;

(8)来稿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本刊电子邮箱,电子文档请存为Word格式,并以“作者姓名+文章标题”为邮件名称;或统一用A4纸打印;

(9)来稿一经决定采用,即发用稿通知;三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本刊一般不退稿;

    诚挚欢迎您的投稿!

    投稿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冯玉军老师(收) 邮编:100872

    投稿邮箱:chaoyanglawreview@126.com

    网址:人大法学院《朝阳法律评论》栏/cyflpl/

          中国法理网《朝阳法律评论》栏

http://www.jus.cn/ShowClass.asp?ClassID=26

 


 
打赏
 
更多>同类期刊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期刊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我要删文章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我要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