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神经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神经科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神经科(包括神经内、外科,康复医学,神经心理学、遗传学等相关学科)医师为主要读者,报道神经科及相关学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神经科及相关学科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神经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
办刊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神经科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神经科学术交流。
本刊设有述评、专论、标准、指南、共识、论著、短篇论著、新技术、荟萃分析、临床病理(例)讨论、病例报告、神经影像、临床诊疗思维、讲座、综述、学术评论、学术讨论、学术争鸣、学术动态、读者来信、文献速览、启事、消息、书讯等栏目。欢迎踊跃投稿。
一、投稿要求
1.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文字务求准确、精练、通顺、重点突出。所有学术类文章(包括论著、述评、专论、综述、病例报告、学术讨论、临床病例讨论等)均需要附中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应比中文摘要详细,包括英文文题、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文题、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述评、专论、临床病理(例)讨论、病例报告、讲座、综述、学术评论、学术争鸣等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提供200字以内的简短中英文摘要即可。
2.本刊采用网上投稿,投稿网址为http://www.cma.org.cn/ywzx/index.html。作者也可从本刊网站(www.ecjn.org.cn)投稿。作者登录此网站并注册后即可在线投稿(所投稿件中请删除作者姓名及单位等相关信息),此网站同时可供作者在线查询稿件的处理情况。
3.网上投稿后需将下述材料寄至编辑部:(1)不含作者和单位信息的稿件一份,另附纸注明题名及作者、作者单位、第一作者简介、 Email、电话及稿号。(2)在投稿网站下载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逐项填写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需附基金证书复印件。(4)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研究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伦理委员会(ethics committee, 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5)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 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6)临床试验研究需提供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研究应含有ConSORT(Consol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http: //www.consort-statement.org)声明列出的基本要素。
邮寄地址:100710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神经科杂志编辑部。请勿寄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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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稿件处理
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作者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作者,在1个月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正在本刊审阅的稿件,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对证实存在严重学术不端、重复发表等问题必须撤稿的稿件,本刊将尽快刊出撤稿声明。
三、有关著作权事项
1.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如有特殊情况,请向编辑部说明)。
2.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3.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
四、对来稿的要求[参考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anl Editors, ICMJE)的《学术研究实施和在医学期刊报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Recommendations for Conduct, Reporting, 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 http: //www.icmje.org]
1.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15个汉字以内为宜,不用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应一致。
2.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全部作者签名的作者贡献说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并最好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 对学术问题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
3.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中、英文关键词下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分别以中、英文双语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
4.摘要: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结果(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撰写时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和名首字母大写)、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应列出全部作者姓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an,Liu Hong.*Department of Pediatrics,First Hospital,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China”。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论著以外的其他学术类文章,附简短的提示性(非结构式)中英文摘要即可。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6.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
7.名词术语: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拉丁文。
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1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例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s,NMOSD)。4个及4个以内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西文缩略语不得拆开转行。
8.图表: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图表中的注释按出现的先后顺序,在相应项目的右上角用a、b、c、d……表示。每幅图表应同时冠有中英文双语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图片建议采用jpg格式。
9.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
10.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4位数字时,每3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 329.476 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 %。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不能写成4×3×5 cm3。
11.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选择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 (http://www. 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年份、卷(期)、起止页。中文参考文献下需要同时著录该条中文参考文献的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