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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引自档案的注释,第一次出现时均规范为“××省(或××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以下简称‘×档’),档号:××一××一××,第×页”,之后出现时均改为简略模式:“×档x×一××一××,第×页”(例:福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以下简称“闽档”),档号:××一××一××,第×页—→闽档××一××一××,第×页)。
(5)凡引文注释为外语原文的,需作者同时附注译文一并刊登,以方便阅读。
(6)本刊对部队番号、次序等均采用汉字表述(如:“八十八师”、“三五九旅”、“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常务会议”)。
(7)来稿如系国家课题者,只注明国家课题号;非国家课题最多只能注明2项;课题名称一律用引号,不用书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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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研究与教学》编辑部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