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史》征稿启事
一、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缜密,材料翔实,行文简洁流畅。篇幅一般在10000 字以内,重大选题不超过15000 字。
二、文稿内容应包括:题名,作者及工作单位、所在省份及城市、邮政编码,中文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6 个),英文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及单位,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致),正文,参考文献。引文务必查对准确,注明出处,注释一律为页下注。注明论文所受基金资助。附作者简介,写明性别、出生年份、学历(位)、职称、工作单位、代表论著及主要研究方向。
三、稿件一般在三个月内予以答复。超过三个月未收到处理意见者,作者可自行处理。因经费问题和人手所限,本刊恕不退稿,敬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请寄交打印文字稿,同时可附加电子邮件。单独的电子邮件(未寄交文字稿者)属于非正式投稿。
五、对于拟采用稿,作者需用电子邮件(附件,Word 格式)将稿件发至编辑部,以便届时排版。电子邮箱:zgns@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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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