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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业》杂志征稿启事

   日期:2019-11-24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畜牧业》(原《中国牧业通讯》)是由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主办

《中国畜牧业》(原《中国牧业通讯》)是由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主办的综合指导类半月刊,长期征集稿件。

一、 征稿内容

本刊“行家指点”“经济分析”“看世界”“科技与推广”“法制建设”“地方之窗”“养殖顾问”“经营管理”“文化牧业”“读者之声”等栏目长期征稿。投稿内容包括行业成就和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成功经验,行业科技成果,行业发展热点、焦点,行业最新信息,基层工作推广等方面。

二、征稿要求

1.稿件必须真实;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新闻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稿件字数以2500~4000字为宜,欢迎电子投稿。稿件题目不超过20个汉字。投稿请尽量配发相关图片。图片内容要紧扣主题。图 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图片以JPG、GIF、PNG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文 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4.作者简介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投稿办法

稿件请发至邮箱:cahb@263.net

投稿咨询电话: 010-57267791

稿件查询电话: 010-57267791

我们真诚欢迎与本刊风格相符的优秀稿件,感谢关注。

对《中国畜牧业》投稿和录用事宜的声明

近期,我刊收到一些作者的反映,部分社会网站(“投稿平台”)冒充本刊名义征集稿件,并向投稿人收取相关费用,严重损害我刊声誉和合法权益。本刊在此郑重声明:

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http://www.cav.net.cn/,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本刊受理一应稿件事宜;

2.本刊不收取版面费,也不收取审稿费、编审费用等其他任何费用;

3.向本刊投稿只有一种途径,即电子邮箱投稿:cahb@263.net;

4.凡是所谓的社会代理机构或冒充本刊名义的相关机构、网站转发来本刊的稿件,一经发现,绝不录用;

5.欢迎社会各界向本刊提供线索,本刊将视情况向冒充本刊名义、侵犯本刊权益的机构、网站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明事项,请致电本刊采编部010-59194716、57267791或发送邮件到cahb@263.net咨询。

特此声明

《中国畜牧业》杂志社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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