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作者和读者
看过点关于文学作品的描述,在劳伦斯。坡林的《文学》一书里那小说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具有消遣性功能的小说,一类是具有阐释性功能的小说。所谓的消遣性功能小说,是写来让读者愉快消磨时光忘记现实的文学作品,它的目的在于娱乐。而阐释性功能小说它们是那些写来让读者扩大和加深对生活的认识,更深的进入现实的作品,它的目的在于对现实世界的理解。
不难发现,网上的大多数作品属于消遣性功能小说,它们为了取悦读者而存在的居多,这一方面与网络文学的快餐性有关,也与作者的阅历有关,还与作者的写作态度有关。对于后者,劳伦斯。坡林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有一类作者是“发明者”,他们在创作消遣性小说的时候象魔术师一样,把读者置于前台,能从帽子里抓出兔子。把美丽的女郎一锯两段,以此来取悦观众。而另一类是“发现者”,他们在创作阐释性小说是,象揭迷者一样,告诉观众兔子是怎样从帽子里抓出,女郎是利用什么原理被锯成两段。他们把观众带到幕后,是大家清除那些迷人的假象。但不管如何,他们都是“创作者”。
随着文学作品的增加和读者阅读面的扩大,对作者的指责也在增加,其实对于写手来说,并不用太大惊小怪,英国有一句老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而我们从读者方面做个探讨,能发现他们也可以分成两类:不成熟的读者和成熟的读者,这里的成熟指得是阅读经历。不成熟的读者一般喜欢消遣性小说,对阅读小说抱有这样的心里:1,有一个他期望的主角,能领略他的历险和分享他的成功;2,情节紧张激烈,悬念跌宕;3,欢乐的结局;4,如果有主题的话,它和读者持有的观点吻合;5,或武打,或枪战,或床戏构成作品的主要内容。
成熟的读者则不是这样的期待心理,他通过阅读生活真谛的文学作品来领悟新的经历,由此得到极大的享受。
在网络文学发展的时间里,我们也不难发现有不少作者混淆了两类读者的界限,明明是消遣性小说(比如YY),为了表现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不同凡响,而盲目的加入太多的所谓感悟,这样的杂糅经常适得其反。当然,作为有不同阅读需要的读者,因为理解的不同对某些作品大加指责也是没有必要,除非它的主题是反社会和反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