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中,而是植根于人物和他的命运。其主要事件常常是思想和情绪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
----川。马隆
几年前,现在时态在小说中被普遍使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年轻作家。我是在以过去时为主要写作时态的年代中成长起来的,所以我感到用现在时写作是一种背离。
我问我的学生为什么喜欢用现在时写作,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它给人以强烈的迫在眉睫的感觉。当我让他们给“迫在眉睫”下个定义时,他们说,就是当你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
当我们在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这是什么意思呢?约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看去:他看见邻居正在启动汽车;他的妻子走进房间,说她要去商店,如此等等。这些叙述实在是无聊之极。不过,当我们阅读时,它确实是正在发生。读者愿意看到书上所写的东西都客观、真实,对事情发生的时间予以关注。但现在时要求读者相信故事是在他们阅读时所发生的。
他们以“迫在眉睫”为挡箭牌,将场景急迫地推到读者面前,使他们只能依赖那些最表面、最迅急的描写,来感觉那些既不动人也不真实的东西。于是,读者对于作品的参与变得缺乏想象力,阅读变成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活动,就像大夫敲击你的膝盖时,你所做的膝跳反应一样。
“迫在眉睫”意味着没有任何调和,故事中的场景和读者之间没有任何障碍。如果说现在时产生的是“迫在眉睫”效应,那么过去时则发挥了一种中介作用,就是说,不论在过去发生的事件多么激烈,如今都不那么至关重要和具有同样的影响力了。这是一个有趣的价值判断,它提出了究竟什么是小说的问题。
现实生活与小说的现在时是两码事,生活是无序的,它在被不断地创造着。我们需要摆脱它过去的束缚,把握眼前和未来。而小说则相反,它为我们展示人物,讲述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存在是转瞬即逝的。小说又是一种技巧,它把生活中任意的片段连接起来并为之设定范围。
要理解一个人物,我们必须注意他或她人生经历的轨迹,我们是通过小说对人物过去和现在的描写来看清这点的。而现在时的运用逃脱了那种轨迹,逃脱了把思索付诸于人物背景的责任。一些用现在时写作的小说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读后如同匆匆瞥一眼街上陌生的路人。这意味着给我们留下印象的也就是那匆匆的一瞥。
已经有人注意到,今天现在时盛行的原因之一是受到电视的影响。电视依赖于纪实、动作和视觉冲击。但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而是扎根于人物及其命运。它的主要事件常常是人物的思想和情感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伟大的作品却难以拍出成功的电影的原因。
现在时在小说中发挥了某种莫名的技巧,它描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动作,例如前面所述,约翰向窗外看去,看到了邻居的汽车,然后听见他的妻子说要去商店买东西。然而,在平淡无奇的外表之下,人物的内心可能正在发生激烈的变化。例如,约翰是否会因这一巧合而产生猜疑,他的妻子为什么和邻居在同一时刻外出?作者把视觉上枯燥的动作呈现出来,其余的则留给读者自己去遐思,就好像主人用整条金枪鱼招待客人,却又让他们去寻找藏匿着的鱼子酱。
我必须承认,有时用了现在时,文字显得更加生动。
下面一段文字选自连载小说《柴》,作者卢梭。班克描绘了一个名叫纳尔森。潘特的酒鬼,他每天早晨,甚至整个一生都沉醉在酒里。
雪深得出乎意料,已经有8到
他一下子就变白了,当他走到木柴堆时,已经成了个雪人,甚至脸上也都是雪。尽管他把头使劲地往大衣里缩,以至于几乎看不清茫茫大雪后面的路。
紧接着,主人公要返回谷仓了。
黑暗在雪白的世界中弥漫开来,路看上去那么遥远,好像要走很多里、很多年似的。他怀疑自己是否还能走到那儿,也许他要花上一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才能在大雪中跋涉到那个寂静、幽暗、冰冷的谷仓。然后把三块木柴整齐地、一个挨一个地堆放在一起,形成新的一排。
在这里,现在时被运用得如此之妙,如此准确和富有节奏感。班克所做的,就是将人物的内心体验渗透在了他的叙述中,但这却是大多数好用现在时的作者难以做到的。
目前的情形和50年前真是大相径庭,那时作家以能够描述不同的声音而骄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齐划一。有的说话者以其独特的声音显示出对语言的执著,而另一些说话者声音之单调空洞令听者感到迟暮。所以作者的声音足以显示出他们的故事生动与否。
现在时的泛滥不仅是因为年轻人喜欢紧跟潮流,它还反映出作者害怕听见自己的声音。他们也许认为暴露肉体要更舒服些,这在最近出版的一些书中得到了证明。他们对说出自己的幻想、真正的内心情感感到害羞。
作家们也许会说,我的人物正在做这做那,这是一种永远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动作,对此作家不必承担全部责任。
但没有什么能比作者对作品全身心的投人和深刻理解更珍贵的了。如果作者自己不能探究其人物的命运,那么读者就更做不到了。真正的“迫在眉睫”与是否用现在时还是过去时没有多大关系,对作品的把握才是关键。
一个作者如何才能恰到好处地把握作品的火候呢?卡罗尔。奥茨曾说过,作者最应具备的是耐心。我还要加上一点:勇气。这里所说的勇气是一种对文字的敏感,一种偷窥或突然陷入危险、但令人兴奋的感觉,它有点像武士精神。神经质的人所具有的勇气和一般而言的勇敢是截然不同的。作家的勇气在于用他或她的独特方式来行事,作家深人人性的每一个角落,而这正是普通人所忽略的。深人的目的在于理解,并把它们揭示出来。每一个故事能挖掘多少人类的体验,取决于文字所能辐射到的范围。正是这种理解给予了伟大的作品以魁力和穿透力。
一旦对作品的理解达到了这种切人骨髓的程度,那么现在时能够同过去时一样有效。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格雷厄姆。斯威佛茨的小说《大沼泽》,现在时和过去时被美丽地穿插在一起,来展现人物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艾利斯。蒙罗的小说也是和过去紧密相连,那些故事很流畅地在时间的长廊里前后流动,时态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
最后让我们再看看狄更斯和哈代等不朽的作家吧,他们将现在和过去穿插起来强调人物经历的连贯性,他们所联系起来的不仅是过去和现在,而且是行为和后果,人物与读者,小说内和小说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