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人们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进行摄影创作,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婺源的特色和优势,发掘婺源旅游的生态与文化内涵和精髓,进一步树立“中国最美乡村”金字招牌,提高婺源的亲和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婺源县委、婺源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天纯杯“醉美婺源”国际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征集主题
以多彩婺源、缤纷婺源、徽韵婺源为三大主题,全面征集反映婺源县境内四季风光、古村古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城乡风貌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及安排
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其间举办三期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
第三期: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以“徽韵婺源”为主题。征集以婺源冬季风光和徽剧、傩舞、抬搁、灯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乡村人文等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
2015年3月,在婺源举办“醉美婺源”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活动,期间举办入展作品展览和入展作品画册发行仪式。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各10000元(每期各1幅/组);银质收藏作品6幅/组,稿酬各5000元(每期各2幅/组);铜质收藏作品15幅/组,稿酬各2000元(每期各5幅/组);特别收藏作品9幅/组,稿酬各5000元(每期各3幅/组);优秀作品120幅/组,稿酬各500元(每期各40幅/组)。
获等级收藏作品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入展作品稿酬由婺源县旅游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个人所得税由给付单位代扣代缴。特别收藏作品从港、澳、台和外国居民投稿中评选产生。
征稿细则
1.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每件为4—8幅,彩色、黑白(单色)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婺源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2.不接收本次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的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全摄影网、婺源旅游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婺源国际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婺源国际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