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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约稿启事(2019年04期信息)

   日期:2019-11-24     浏览:74    评论:0    
核心提示:一、《清华法学》系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法学》编辑部编辑的、面向海内外法学界的全国法律类中文核心

一、《清华法学》系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法学》编辑部编辑的、面向海内外法学界的全国法律类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逢单月15日刊印。

二、本刊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以严谨、求实、自律为办刊宗旨,以开放的姿态,恪守学术公正,敬候方家惠赐佳作,并以诚挚的态度随时吸纳学界同仁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三、本刊以思想原创、关注现实为采稿取向,坚持高度的精品意识,致力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重视在法学内部各学科乃至整个法学学科中有关重大主题、或具有重大价值、又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推崇精品之作,鼓励厚积薄发的研究;提倡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的国际化,并推重在主题内容上有能力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对话的中国化,努力推动我国法学研究形成“新主流”。

四、本刊坚持学术上的形式规范与实质规范的统一,特别重视问题意识强烈、文献综述扎实、观点论证充分、资料引证得当、语言表达精准的论文;要求来稿遵守本刊注释体例,注释以必要和合理为原则,不使用伪注,文中的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刊对来稿的篇幅原则上不做限定,但对于全文低于一万字或超过二万字(含注释部分文字)的论文稿件,适用更为谨慎的编审程序。

六、本刊接受国际学术界的中文投稿,并适当发表中文译稿,但中文译稿必须是全球首发的优质学术论文,或是在多个国家学术界(法学学科内部二级学科)同行中享有一定学术声誉的学者的力作、或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又或可能产生重大学术影响的作品;本刊特别提倡作者独立署名,凡是合作撰写的文章,均须在论文标题上加上特别注释,注明合作者在实际合作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如论文的主要观点、写作纲要是由何者提供、初稿写作以及最终定稿是由何者完成等事项。

七、本刊实行严格的同行专家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所有用稿均由编辑部统一安排送审。

八、本刊愿意与同行一道戮力推动法学学术的繁荣,维护法学学术的公信力,反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一稿多投的行为;如有发生这类行为,后果由行为人自负。作者保证论文不泄漏国家秘密。若发生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论文如果为涉密科研项目资助产出论文,作者须提交所在单位的保密审批意见。

九、本刊尊重知识产权。凡本刊首发的文章,自发表之日起一年之内,本刊拥有专有版权和使用权,未经本刊编辑部书面授权或同意,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全文转载本刊文章。

十、来稿请直接登录本刊网络采稿平台投稿,网址:http://qhfx.tsinghua.edu.cn。

《清华法学》编辑部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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