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为提高期刊学术水平,推进期刊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环境下的交流和传播,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教育和教研教改,我刊立足办刊实际,根据国家和国际学术论文编辑与出版标准、相关规定和实践通则,对来稿作出如下规范要求。
1. 题名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 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2. 摘要
摘要是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内容必须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
3. 关键词
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中心内容且具有实质意义的词汇,一般为3~8 个,以分号分隔。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或各专业主题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4. 作者简介、基金项目
论文应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职称、学历、工作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需注明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出,以分号分隔。
5. 正文
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事实准确、数据准确、语言准确;内容丰富,文字简练,避免重复;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形式与内容相适应。字数不少于4300 字(中小学教研教改类论文不少于2800 字)。
图、表要能适应数字网络环境的识别、传输、显示,完整清晰、有自明性。要求黑白图表。应标明图序、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图题居中置于图下方,表题居中置于表上方。表内数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
在正文中,引文按出现先后顺序加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采用上角标形式,参考文献放置文末,排列顺序及序号必须与正文中引文序号一一对应。参考文献具体格式要求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论文如需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特定内容做必要的解释说明,可以注释的形式置于当页地脚,文内序号置于圆圈内采用上角标形式。
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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