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为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发现美、留住美、传播美,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新丰镇的旅游资源,特别是荷兰花海景区,成为展示新丰休闲生态旅游独特魅力的重要载体,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摄影报社特联合举办辉丰杯“荷兰花海”中国·大丰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新丰镇境内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表现荷兰花海核心景区及周边各方面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3月5日-8月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荷兰花海”典藏作品1幅,稿酬人民币3万元;“荷兰花海”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荷兰花海”银质收藏作品3幅,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荷兰花海”铜质收藏作品80-100幅,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荷兰花海”银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荷兰花海摄影大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
2.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年拍摄的新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作品必须取材于江苏省新丰镇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荷兰花海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荷兰花海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