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运用影像艺术全面记录展示长汀县“历史、客家、红色、生态”四位一体的文化建设成果,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与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福建省首届“客家首府 大美汀州”摄影大赛,即日起向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长汀县名城建设、文化保护、名胜古迹、人文景观、客家风情、红色记忆、生态文明、社会生活、正气新风等各方面、全角度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2.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不符规格不予评选,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鼓励新近力作,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修改的作品。
5.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解决。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7.主办单位拟将入展、获奖作品编辑出版作品集,如有出版,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8.福建省内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150幅,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优秀奖以上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入选作品发入选证书。
为鼓励长汀县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评选结束后,长汀县摄影爱好者参赛的作品由评委再一次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得奖次的作品由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另行再予奖励,证书与上同。
四、活动日程
本次活动自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截稿(以收件日期为准)2015年9月15日组织评选,2015年国庆期间举行展览、颁奖。
五、投稿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黎明街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邮编:350025,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大美汀州影赛”字样,咨询电话:0591—83710843,联系人:傅勇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fisy.org
本次活动不收评审费,凡是投稿者即视为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