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声誉和广大读者的利益,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工作者的劳动,坚决杜绝、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就一稿两投、重复发表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声明如下:
一、关于一稿两投、重复发表
1.同一论文、同语种一式两份(或多份)投寄不同的杂志,或主要内容相同、只是文字表达可能存在某些不同之处的两篇文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杂志,属一稿两投(或多投);一经两个(或多个)杂志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2.作者在接到收稿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退稿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处理中,若欲另投他刊,应先与编辑部联系。
3.编辑部认为文稿有一稿两投或重复刊用嫌疑时,我们将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对后通知作者,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作者须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解释。若作者对编辑部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书面申诉,由编辑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仲裁。
4.一稿两投一经证实,立即退稿,由编辑部书面通知作者退稿原因并给予警示;若发生重复发表,除要求作者返还稿酬以示惩诫外,5年内拒绝其在本刊发表论文,并记入其学术诚信档案留存备案。
二、关于学术不端
1.对作者投稿在初审和刊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论文复制率超过20%(包括过度引用、抄袭、自引已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的稿件坚决予以退稿。
2.对于投稿过程中带有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一经录用基金项目或基金编号不能随意更改、删除,否则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三、关于处理意见
本刊将对作者的一稿两投、重复发表和学术不端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编辑部出具警示函,情节严重并造成本刊经济、名誉损失的,还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包括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予在本刊发表其论文、通报相关期刊、经济赔偿等)。请作者在投稿、返修和校对清样等环节时注意此问题,以免给自己和所在的研究团队造成不必要的名誉、信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