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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法律评论》稿件征集公告(2017年年刊)

   日期:2019-11-24     浏览:7    评论:0    
核心提示:《中财法律评论》是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法律学术集,由本院全日制学生自主负责文章的编辑和审校。自2008年创刊

《中财法律评论》是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法律学术集,由本院全日制学生自主负责文章的编辑和审校。自2008年创刊以来连续出刊,至今已出版八卷。作为学生自主编辑的刊物,其品质的连续性在国内同类刊物中名列前茅。

作为学院重点打造的刊物品牌,《中财法律评论》迅速发展并日臻成熟,稿件质量愈加出色,编辑团队亦呈现出精英化、专业化的特点。《中财法律评论》第九卷力求以纯粹的学术态度、专业的学术水准遴选并呈现具有真知灼见、经得起岁月沉淀的优质稿件,为读者输送“有价值的思想”。从稿件来源情况来看,进入《中财法律评论》第九卷初审程序的稿件(剔除一稿多投、质量未达到初审要求的来稿)在数量上保持在每月12到15篇之间,在投稿者身份上以国内各主要高校法学领域的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为主,亦涵盖青年学者、法官、律师等群体。从稿件采用情况来看,在第九卷120余篇稿件中(组稿期9个月),约35%的稿件进入修改后复审环节,约18%的稿件进入复审程序,最终根据复审和终审情况,择优刊发了15篇稿件。

《中财法律评论》坚持学术自由、自主、自律之原则,秉承兼容并包之精神,在内容上既关心私权之保护,亦不偏废公权之规范。本刊将设置“理论纵深”和“实务探微”两大固定栏目,并视情况安排“主题研讨”等流动栏目。

本刊致力于打造学生自主编辑的优质刊物,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影响力,现面向境内外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从业者征集稿件。本刊长年收稿,不限长文。本刊不以任何形式向作者收取费用,且稿件一经录用即付薄酬。所有投稿在形式上应当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在内容上应当选题适中合理、论证充分有力、逻辑清晰周延、结构严谨得当、数据真实可靠,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性和必要的学术深度。

当下,正如奥斯卡•汉德林所说,“一个困惑不安而又急剧变化的世界不再能够负担象牙塔里搞研究的奢华”。法学研究必须能够真正对解决“中国问题”有所助益。现阶段,我国法学研究已进入“精耕细作”的时期,研究对象亦经历了从“书本中的法”向“规范中的法”再向“行动中的法”的演进过程。换言之,这一阶段的法学研究更加关注某一具体法律制度的设计本旨与施行效果之间的差异、弥合以及背后的法理基础。因此,本刊欢迎针对具体法律制度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与完善展开讨论,鼓励作者以现有热点案例为依托进行以小见大的深入思考,挖掘出关涉当下我国法律适用、裁判方法和法律性质等“真问题”;本刊不欢迎对已被讨论多次的理论话题的复述或者综述。本刊提倡作者在文章撰写过程中采用解释论或者规范的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本刊不反对作者采用立法论的研究方法,但对国外法律制度的移植不应脱离我国当前的法制土壤。

本刊为提升学术品格及贯彻学术标准,公正、严谨地对待每一篇来稿,从第九卷起实行三审终审制。本刊一贯坚持唯以文章学术质量论的用稿原则,请勿以投稿程序以外的任何方式影响审稿。在三审终审制下,本刊对所有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具有基本探讨价值的文章,无论录用与否,均会提出较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将在与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文章质量为依据。

来稿请以文稿标题为主题的电子邮件,发送至zcflpl2012@126.com,并附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编辑部将在收稿一个月内按照您投稿的电子邮箱回复初审意见及修改建议。作者应在收到修改后用稿通知书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内容和格式修订,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

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接受本刊修改建议后任何形式的一稿多投或者中途撤稿行为,反对一稿多发。本刊在确定用稿后通过邮箱向作者发送用稿通知书扫描件,在正式出版后向作者寄送样刊2册。

投稿人向《中财法律评论》投稿,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此稿件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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