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介绍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创办于1992 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基金会主办的国家一级大型文化类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4198,国内统一刊号:CN10-1220/G0,邮发代号:82-39。
本刊倡导大文化和大民族的办刊理念,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前瞻性为一体,荟萃学术思想,追踪学术前沿,理论联系实际,全方位展示我国民族文化艺术成就、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艺术顾问
欧阳中石 沈 鹏 王 蒙 舒 乙 马振声 王立平 尼玛泽仁 郭 瑞 程大利 田 青
学术支持
故宫博物院 孔子学院总部 北京恭王府 中国美术馆 清华大学 美术学院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主要栏目
论文栏目
族学与文化人类学、艺术教育、文博天地、民族民俗、文化产业、民族教育文化史论、语言与文字、戏剧与戏曲、音乐与舞蹈、美术与设计、图书与情报兰台研究、传媒与传播、建筑与化、文艺争鸣与评论、国学论坛
作品栏目
1. 佳作连品:主要刊登素描、速写、水彩、水粉、装饰画、中国画、书法篆刻、油画、版画、雕塑、 标志设计、广告、包装、书籍装帧、工业造型、服装、环艺及其他作品。
2. 名家墨韵:主要刊登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全国各省市美协、书协会员及各大院校教授和专业画家的艺术履历、作品。
专题研究栏目
1. 为人民放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
2.“一带一路”与文化建设
3. 民族文化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来稿要求
1. 要求文稿字符在3000~6000 字符为宜。内容题材新颖、结构严谨、文字凝练、阐论精辟,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2. 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投稿件,本刊有权根据本刊办刊要求对其进行适当删改或调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动,来稿时请注明;
3. 凡经本刊采用文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授权本刊对其图文作品拥有网络传播权;
4. 为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尊严,本刊借助中国知网“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对所有文稿进行检测,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5. 本刊对所有来稿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审稿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6.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直辖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7. 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8. 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 - 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9. 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10. 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11. 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
12. 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投稿方式
邮箱:zgmzblzz@126.com mzbolan@163.com
电话:010-57484130 51665985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