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学报》自创刊以来,在广大作者与读者的厚爱和支持下,学术质量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和摘登;连续多次荣获“全国优秀社科期刊”称号,多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并于2015年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七版)。在此,本编辑部向广大作者与读者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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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学术质量第一的原则,主张稿件面前人人平等。为了提高期刊学术质量,扩大期刊影响,本刊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政法机关征集优秀稿件。稿件篇幅以10000至25000字为宜。无论内外稿件,一律实行优稿优酬制度。对博士生导师和知名教授、寺家、学者的优秀稿件支付更优厚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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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置于论文首页左下角。
2.联系方式。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3.论文摘要。摘取论文的主要观点,一般要求300字左右。
4.关键词。能标示论文最主要内容的术语,标注3-6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分隔。
5.参考文献与注释。论文引文出处列入“参考文献”,置于文末,连续编号,用中括号(口)表示,采用上标形式;注释解释性、说明性文字)置于页面底端,每页重新编号,用O表示,采用上标形式。
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包括:
(1)著作,应注明作者、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文章,应注明作者、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名称、时间、期数、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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