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启事
一、本刊创办源头可追溯至1918年11月上海美专创办的《美术》杂志。其后,在对“闳约深美”治学理念的秉承与坚持中,又经历了《南艺学报》复刊(1978年)、南艺学报《艺苑》更名(1982年)、《艺苑•美术版》与《艺苑•音乐版》分版(1986年)。2000年,本刊以独立刊号出版发行,并更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二、本刊现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是美术学与设计学相关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常设艺术史与艺术考古、理论与批评、美术创作与实践、设计创作与实践、学术争鸣、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栏目,不断发掘新选题、传播新成果、参与新争鸣。
三、本刊取舍稿件的标准是学术水平,实行“三审”定稿和“双向匿名审稿”制。对于所有即将发表的稿件,在不影响原作者观点的情况下,编辑人员有权作必要的文字删改。来稿要求如下:
1.本刊欢迎具有原创意义的中文未刊稿件,以任何方式已公开出版或即将公开出版的稿件请勿投本刊。
本刊接受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箱地址:83498094@163.com),作者务必经网络以附件传送,同时,将纸质稿件邮寄本刊编辑部。投稿时务必写明作者者实姓名、性别、出生年、出生地(县市)、工作(就学)单位、职称(年级)、研究方向、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其中篇名、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五项请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中文摘要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3-6个。如获得基金资助,请注明基金项目。
2.稿件中的插图、表格等均须规范名称、出处。
3.注释要求: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或无现代版本的古籍、档案、内部资料等各种不宜列入参考文献的引文以脚注形式著录。注释编号用①②等形式,连续编号。参考文献序号用[1]、[2]等标注,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并在序号“[]”外标明引文页码。
参考文献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条另起一行,并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各种参考文献类型: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刊,G-资料汇编。对于其他未说明的出版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电子文献需标识文献类型与载体类型,如[M-CD]光盘图书,[J/OL]-网上期刊,[DB/OL]-网上数据库,[EB/OL] -网上电子公告。首次引用的文献,必须列出全部出版资料,格式如下: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3)期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4)报纸:[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四、任何作者不得一稿多投,逾2个月未见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编辑部一般不办理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刊用后,本刊编辑部发行科将据作者提供的地址向作者邮赠样刊2本,并视情况酌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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