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发》
一、文章采用脚注,每篇文章重新编号;编号序号依次为:1,2,3,……
二、统一基本规格(包括标点符号)
◆[国籍]主要责任者【两人以上用顿号隔开;以下译者、校订者同】编或主编:文献名称(加书名号),译者,校订者,出版地点:出版社与出版年代及版次(第1版略),第××页。
三、注释例
(一)著作类
●(英lF.H.劳森、B.拉登:《财产法》(第2版),施天涛、梅慎实、孔祥俊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89-90页。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0页。
(二)论文类
●易继明:《评财产权劳动学说》,《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
●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2000年第1号/总第16卷,香港: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342页以下。
(三)报纸类
●沈宗灵:《评“法律全球化”理论》,《人民日报》1999年12月11日,第6版。
(四)文集和选集类
●王泽鉴:《物之瑕疵与不当得利》,载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3
册),台北:三民书局1996年版,第109页
●[美]哈罗德•拉斯韦尔:<政策分析研究:情报与评价功能》,载[美]格林斯
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竺乾威、周琪、胡君芳译,王沪宁校,北
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57页。
●参见(苏]列宁:《关于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给
德•伊•库尔斯基的信》,载[苏]列宁:<列宁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版,第424-429页。
(五)古籍、辞书类
●《管子•牧民第一》卷一。
●[清]沈家本:<沈寄笤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983页。
(六)网络资料
●顾昂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说明-2002年12月23
日在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资料来源:1501;更新时间:2002年12月26日08:28:35;
访问时间:2003年4月1日。
(七)英文类
1.外文著作
●Robert Gilpin,Economy o,Internatio?zaL Relations,Princeton: 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1986,p.5.
■See G. Gordon&P.Miller(ed.),The Foucault Ef fect: Studies inGovernmentality,Hemel Hempstead,
2.文集中的论文
●K.J.Leyser,“The Polemics of the Papal Revolution",/n Berly Smally(ed.), Trends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Press, 1965,3 rd ed. ,p. 53.
3.期刊中的论文
OAlessandro Giuliani,“The Influence of Rhetoric of the Law of Evidenceand Pleading”,in'J udical Review,62(1969),p.231.
四、其他外文文种
从该文种注释体例或习惯。
五、其他说明
(一)引自同一文献者,同样应完整地注释,不得省略为“见前注”或“前引”等。
(二)非引用原文,注释前加“参见”;如同时参见其他著述,则再加“又参见”。
(三)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注明“转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