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学刊》稿約
《國學學刊》(季刊)以研究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為宗旨,舉凡經史子集和新出國學資料的研究,都列為本刊的研究對象。
一、本刊為學界提供討論平臺,尊重學術自由,提倡學術創新,鼓勵言之有物、有理有據有見解的學術研究;遵守學術規範,維護學術尊嚴,反對空洞不實的學風。嚴禁抄襲剽竊,作者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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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律頁下注。注释號碼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③……。再次徵引,用“同上”第X页或“同注X第X頁”形式,不用合併注號方式。除常見的《舊唐害》、《新唐書》、《册府元龜》、《資治通鑒》等外,引用古籍應標明著者、版本、卷數、页碼;引用專書及新印古籍,應檩明著者、章卷數、出版者及出版年代、頁碼;引用期刊論文應標明期刊名、年代卷次、頁碼;引用西文論著,依西文惯例,如:P.Demieville,Le concile de Lhasa,Paris1952,pp.50一100,書、刊名用斜體,論文题目加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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