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稿件规范要求
本刊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技术规范》(CAJ-CD B/T1-2006) 规定,毎篇学术论文组成部分及要求如下:
1.题名及作者署名应简明、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对应,其首字母及各实词的首字母应大写。题名下为作者署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含英文译名)、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个作者的需一一对应顺序列出各自项目。
2.作者简介项目顺序为:“作者姓名(出生年一)、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全称、职称(职务)—”,逐一以逗号隔开,置首页脚注。文章末必须附作者的有效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多名作者的可只列前三名。
3.摘要:“摘要”以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为目的,一般不超过200字,概述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角度, 主要观点与结论,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不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不使用“本文”、“作者”提法。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一致。
4.关键词:有利论文检索,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每篇可选2-3个,毎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关键词置于摘要之下。
5.基金项目:用于说明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其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加注课题批号,置首页脚注作者简介之后,前标明“基金项目:”。
6.正文:文内各级标题力求简短、明确, 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层次不宜超过4级。
7.注释(如必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特定内容作必要解释或说明,在文中用①②③等标注于需注释文字后右上角,对应文末注释条目;文件类、未公开发表和“转引自”类参考文献列入注释;注释标在全文末参考文献前。
8.参考文献: 在文末以[1][2][3] 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