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学杂志》
1.文章中凡引用他人论文中的观点、材料、数据和研究成果等均须在文末依次列出所引用的参考文献。
2.参考文献要以近5年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上刊登的相关原著为主。
3.参考文献仅限于引用作者直接阅读过的与本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最主要的文献,切勿将自己未阅读过的、别人文章中所列文献辗转抄录,避免不加选择而大量罗列文献。
4.正文“讨论”中要将自己文章内容与文献紧密结合起来论述,不能为了拼凑文字,大段引用已发表的文献,只需要在文
中标注文献编号,然后在文末列出所引用参考文献即可。
5.为保证文献质量,请作者认真查阅原文献,所引用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准确。
6.外文期刊名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标准缩写,其中刊名和文题名的首字母应大写。
7.参考文献的作者3位以内应全部列出,3位以上的只写出前3位后加“等”或”et al”。英文作者应姓前名后,其姓全部著录,字母全大写,名可缩写为首字母。
8.参考文献按GB /T7714 -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格式著录,并须按每条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逐条列于文末,并在正文内引用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