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政学院学报》本刊启事
一、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使用过。篇幅一般不低于5 千字。
二、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作者须同意本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四、本刊刊稿版权(包括纸质版、电子版与网络版版权)属于《山东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任何形式、媒介的转载、摘登、翻译或结集出版,均须标明来源于本刊。刊稿作者须授权本刊将稿件电子版提交学术期刊光盘版和数据库使用。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上网,请在来稿时注明;如果作者未注明不同意将文章上网,本刊将自动获得授权。
五、《山东行政学院学报》对本刊所刊发稿件,将择优支付稿酬,稿酬支付对象主要是:有高级职称的优质稿件作者;有博士学位的优质稿件作者;所投稿件属于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的优质稿件作者。
六、本刊不收取审读费、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七、本刊通过唯一官方网站(sdxb.chinajournal.net.cn 或sdxb.cbpt.cnki.net)接收作者投稿,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征集稿件。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