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重点督办的江苏江都“5.19”非法报刊案于2014年4月2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结。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戴某某为宣传推广江都新城医院男科业务,提供该院相关素材给被告人肖某某,由被告人肖某某负责设计成《时尚先生》、《健康男人》、《潇洒男人》等期刊形式,并以每本0.5元的价格,交给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华都广告有限公司处理稿件并负责印刷成册。华都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某将处理好的上述期刊稿件,委托卢某某印刷《潇洒男人》共计10万份;通过被告人刘某某的操作,上海华卷印刷公司印刷《时尚先生》、《健康男人》共计40万份。其中卢某某获利4000元,华卷印刷公司获利4.4万元,华都公司获利2万元。
法院认为,戴某某、肖某某、卢某某和被告单位华都公司、华卷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出版期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5万元,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4万元,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