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了表达对伟大祖国的无限热爱和对家乡苏州的赞美,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将联合主办苏州市“歌唱祖国 赞美家园”音乐系列活动。作为活动之一,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歌唱祖国 赞美家园”《苏州之歌》的歌词和歌曲(苏州概况可浏览苏州政府网和有关网站) 。
一、应征作品范围及要求:
1、应征歌曲主题为“歌唱祖国、赞美家园”。通过歌曲从各个侧面来反映建国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苏州的巨大变化和发展。征集活动分歌词、歌曲二个部分
2、作品应力求歌词内容积极向上,旋律优美明快,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适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传唱。符合本次征歌主题的作品均可,应征作品以原创歌曲为主,不含改编作品。体裁和形式不限。
3、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的、未在省级和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均可应征。
二、作品报送时间及要求:
1、歌词作品应在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报送苏州市音乐家协会《苏州之歌》征集活动办公室。
2、歌曲作品应在2009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报送苏州市音乐家协会《苏州之歌》征集活动办公室。
3、每位歌词、歌曲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3首。
4、歌曲作品须提交歌谱一式5份,歌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或书写),要求谱面清晰并隐去作者姓名,并附录音小样(CD光盘或卡带)。
5、歌曲作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可在苏州文学艺术网(http://www.szwxysw.com)下载。
6、凡不符上述要求者,来稿不予受理。
7、应征参评的歌谱、录音小样一律恕不退还。
8、稿件寄送至: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苏州市音乐家协会邮编:215002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歌》电话:0512-65232265 联系人:卞小贤 邮箱:2009szzg@163.com
三、歌词、歌曲评选及奖项设置:
1、歌词评选:约请有关专家从来稿中评出入围歌词12首,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公布。再经专家评定与群众投票从其中产生6首获奖作品。获奖歌词每首奖金2000元,入围歌词每首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歌曲评选:由评委会采取审听录音与审看歌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出优秀歌曲创作奖5首,歌曲创作奖10首。 优秀歌曲创作奖每首作品奖金10000元,歌曲创作奖每首作品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
1、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活动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全程支持。
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歌唱祖国 赞美家园”《苏州之歌》征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