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科技、文化进步及学术传播媒介与环境的变革,治学方法乃至撰文所需的材料来源日趋多样化,传统理论期刊作为智力成果显现的主流方式也面临种种挑战。鉴于此现状,针对当前音乐理论、音乐出版领域相对突出且与文论写作、成果发布相关的事项,刊界同仁草拟如下申明:
第一,互联网的普及并融入日常生活,使得治学过程中依靠网络获取写作材料成为常态。但网络媒体在其诸多便利之外尚具虚拟性、可变更性等特点,尤其是一些依靠数字技术所搭建的自媒体平台,更易使网络材料出现主观而片面的缺陷。因此,对于广大作者在写作中对网络信息的使用,我们建议多做核实、比对、分析,同时应以严谨的态度、规范的方式做好资料出处的标注,明确所引网络资料的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网址、入网时间(或查阅时间)等信息。
第二,随着博客、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的大众化,借用各个理论期刊所载内容进行重新包装上线的现象日益多见,一些无视期刊权益的事例随之出现。在此,我们建议各位作者、自媒体平台的从业者,能够尽快建立起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学术规范的行为操守,于自媒体平台乃至其他网络平台推出已载文论、资讯时,须在显要位置标明原载期刊名、期号等详尽信息;同时,应借鉴数据库平台推送时间滞后期刊出版时间的方式,于纸介期刊出版至少一个月之后方可上线;假如所推送文论为作者自存底本或者对原刊用内容做出了修改,也应在适当位置予以注明。
第三,出版业的发达与出版资金的充裕,使得各类以期刊已载文论做结集出版的现象愈益常见。其中的多数出版物能够具有基本的学术规范意识,也体现出对原刊用媒体的尊重,但仍有部分的作者、编者、出版者无视学术共同体的执业规范、无视原刊媒体的各项权益,在所编辑推出的文集中不做明确、详实的文论来历说明,不做文稿修订情况的说明,侵害了期刊的利益,也扰乱了读者的阅读甚至传播了不实信息。对此现象,我们建议当事者能够慎重并予改进。
学术建设,文化繁荣,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并相互尊重。在此,我们音乐理论期刊界同仁谨向全国的作者、读者、出版人发出呼吁,希望大家共同维护自己所从事的文化事业。
(以下排名按照刊物首字笔画为序)
《人民音乐》《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教育》《天津音乐学院学报》《乐府新声》《交响》《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星海音乐学院学报》《钢琴艺术》《音乐艺术》《音乐传播》《音乐研究》《音乐探索》《黄钟》《歌唱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