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医药工程》投稿指南
来稿要求
(1)来稿要求论点突出、内容准确、数据可靠、层次清楚、结构严谨。
(2)来稿应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作者单位(单位全称、单位所在省名和城市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第一作者)。
(3)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 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4)来稿摘要应具有独立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客观反映文章的内容,篇幅为100 ~ 300 字。
(5)提供3 ~ 8 个关键词,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以便检索。关键词应尽量选用《汉语主题词表》和《石油化工汉语叙词表》等有关专业词表提供的叙词。
(6)正文中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连续编号,题标一般不超过15 个字。
(7)文稿采用Word 文档存盘,5 号宋体字通栏编排。科技术语及名词尽可能采用规范名称。外文简称、缩写、代号首次出现应附有中文全名。
(8)图表要尽量精选,清晰明了,勿与文字叙述重复。应标明中英文图题或表题。
(9)物理量和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GB 3100 ~ 3102),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
(10)文后参考文献按正文引用文献序号依次编排,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引用,其著录书写格式执行GB/T 7714 规定。(在文章中须顺序上角标示出具体引用文献的地方)。
(11)对第一作者可按此顺序刊出其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学位),以及研究方向。
(12)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不得一稿多投,对录用的稿件本刊有权做文字性删改。论文若属单位的研究课题,投稿时务必附单位同意发表的推荐信和保密审查证明原件。
(2)稿件一经录用,即致稿酬,另赠送与作者数量相应的当期刊物。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字化期刊群”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稿酬包括纸版和所有电子版的稿费。
(3)稿件著作权归作者,文责自负。作者若不允许编辑部对来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修改、删节,请来稿时声明。
(4)请通过电子邮箱cpe.ssec@sinopec.com 投稿,并注明《化工与医药工程》投稿。来稿中必须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编辑部收到来稿后,通过电子函件答复作者论文已收到。3个月内告知作者审稿结果,未录用稿件恕不退稿,3个月后作者可自行处理。
《化工与医药工程》编辑部通讯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910号307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2140428-122、108,(021)62488537
《化工与医药工程》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