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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探讨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36        返回列表

[摘要]公路建筑施工企业在现阶段面临着极大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对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摆在每个公路建筑施工企业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加强管理就必须提高企业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公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必须要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提高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的会计核算工作。本文就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及委派会计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进行分析,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以解决当前公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公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探讨

一、引言

会计委派制作为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即国家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项制度,因此,会计委派制的真正涵义应理解为“所有者委派制”。下面以公路建筑施工企业为例,探讨一下会计委派制。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公路建筑施工企业因其生产环境的特殊性,一般都有十几个分公司、项目部,总公司提供资质,为工程的安全、质量、业主投诉等负责,靠收取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生存。总公司是企业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总公司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就必须提高分公司、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总公司有必要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如果分公司、项目部不能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出现债务纠纷,所有的法律责任都会转嫁给总公司。总公司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一方面为项目经理把关,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款不能被分公司、项目部所挪用,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就非常必要了,因为委派会计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奖励、福利等由总公司负担,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所服务的单位脱钩,解决了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确定了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解决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会计人员能代表总公司更好地履行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的职责,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的本意是加强对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监督,使总公司能降低财务风险,可真正实行起来难度大,[来自wwW.lw5u.Com]效果也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理想。其中:

1.工程成本控制不到位:部分委派会计没有建立完善的工程施工明细账,因而核算和成本控制不到位,完成一项工程实际需要多少资金没有数,对整体的项目成本所需的资金没有一个良好,完整的财务规划。

2.工程本身不亏损:工程款被项目经理移用,由于委派会计工程成本控制不到位,项目经理把原本属于此工程的工程款挪用到别的地方,造成工程无法完工,最终只能由总公司出资金把工程完成。

3债务诉讼案件多:项目经理以公司名义向供应商赊欠材料款,把债务留给总公司。诉讼案件多,对于总公司不仅要支付许多意料不到的法院执行款;而且负面影响也很大,名誉受损;总公司的账户常常被法院冻结,造成财务工作不顺畅,如果总公司账户资金不够,连其余的分公司账户也被冻结,资金被划走。

4.易受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控制:委派会计既受总公司的领导,同时也受分公司经理领导,跟分公司经理接触地最多,如果不能跟分公司经理处理好关系,在分公司上班也很难呆下去。因此有部分委派会计直接听从于分公司领导的吩咐,导致不能很好地执行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其实委派会计要处理好跟分公司领导的关系,应该在财务上、工程成本上为项目经理把关。

5.不及时扣缴管理费汇人工程款,不按比例扣缴管理费:本应汇到总公司的管理费,被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所挪用。

6不及时归还借款:分公司、项目部向总公司借款,借款期限到,分公司、项目部即便有工程款汇入,委派会计听从分公司、项目部经理的指示,不及时把资金汇入总公司,把借款还上。导致许多借款都逾期,总公司资金紧张,财务资金使用计划也被打乱。

7.印章管理不到位: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应由委派会计保管。但存在财务专用章等印鉴被分公司和项目部经理和其他人员所控制,导致分[来自wWw.lW5u.CoM]公司多开了银行账户也不知道,汇入多少工程款也不知道。如果委派会计又不知道某项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比原定合同增加,直接导致总公司的应收管理费减少。

8.总公司的管理力度不够:总公司对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的管理及监督力度不够,造成有许多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拖欠总公司的管理费,借款可以逾期不还,没有制约分公司、项目部经理的有效制度。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力度不够,委派会计不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没有明确的奖惩制度。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否健全,主要是看公司总部的财务制度如何,以及委派会计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委派会计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成本、管理不到位.分公司亏损由总公司承担,拖欠管理费严重等许多问题,导致总公司的资金紧张,造成不能很好地为优质工程服务,为发展势头良好的分公司服务的情况。

四、会计委派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

1.对委派制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分公司对会计委派有抵触情绪,认为会计委派限制了单位负责人财务审批权力,触动了小集体利益;另一方面委派会计人员不能很好地同分公司领导沟通,使自己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致使不能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2.难以建立会计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重要的质量指标,要求会计人员的工作要客观、公正。但是,在会计委派制下,委派会计的报酬不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委托者与会计人员又不在同一平面。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不能进行直接观察和评估,无法做出奖惩判别,则有可能会挫伤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委派会计的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又很可能会出现会计与企业经营者合谋,致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受损。

3.缺乏对委派会计的再监督机制:会计委派制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地位,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权限,但缺乏一个制约委派会计人员的机制。从而给某些为谋取不当利益的单位贿赂会计人员留下空间,使会计监督流于形式。

4.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现在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半路改行多,科班毕业少,简单记账多,精通企业核算少,手工记账多,懂会计电算少。虽然委派会计是优中选优,但业务技能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存在缺陷,全面发展的不多;二是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虽然对委派会计明确了职责权利和义务,但一些委派会计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影响,对违法及乱开支等问题,睁一眼闭一眼,不愿履行监督职责。

5.与会计委派制相关的配套制度尚不健全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绝不能一派了之,尤其是在委派会计的后续管理上,日前已严重滞后。为保障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基础制度建设,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五、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受以上原因影响,公路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为能充分利用会计委派制的制度优势,需要对目前的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财政部在《全面加强会计管理》文件中特别指出,要加强会计委派制的后续管理, “确保委派人员的职责到位,切不可一派了之,撒手不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委派制:

1.提高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一方面分公司领导要认识到总公司向分公司统一委派会计的目的是让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成本控制更加到位,分公司及时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和分公司的经济利益也并不冲突,因为总公司资金来自于分公司,又服务于分公司,各个分公司全力支持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完成各项指标,总公司才能反过来更好地服务于分公司:另一方面委派到分公司的会计人员要认识到自己在分公司中的位置,贯彻执行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各项要求,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于分公司,应该加强与分公司领导的沟通,分公司领导理解总公司的做法之后,会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明确委派人员的性质:设计好激励机制根据委派会计的特殊性,应该制定统一的委派会计来源制度,加大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力度,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对于被录用的会计人员,可以实行“高薪养廉”的策略,从而增强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之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实现会计委派的目的。

3.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再监督机制;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实行会计专管轮岗交换;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间隔一定时间就到分公司、项目部检查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督;同时也可借助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加大对委派会计的监督力度。同时也要监督被服务单位,看其在派驻会计视野之外是否隐匿、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

4.全面提高委派会计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委派会计要出色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离不开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委派会计人员,不但要求熟识会计业务知识和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还要求人品纯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与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总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委派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促使委派人员积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5.建立、健全与委派制配套的制度措施:委派制要落到实处、收到成效,必须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提供保障。需要制订的制度应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印鉴管理和账户开设制度:委派会计要管理和控制好印鉴的使用。如果连印鉴都没有管理好,作为委派会计是一个很大的失职。业务能力有大小,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会计人员都非常优秀,可是管理好印鉴应该做得到,如果控制不了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要向总公司汇报。另外委派人员管理机构要制订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开设的申请制度,规定分公司、项目部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设一个总公司专户,可以借助网上银行增强对分公司、项目部的控制,杜绝工程款汇入很多,管理费不及时扣缴的情况。

(2)业绩考核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有报表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管理费是否按汇入工程款及时扣缴,向总公司借款到期是否及时归还,年度考核根据会计人员的日常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考核结论,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定性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3)奖惩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明确的奖励条例,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财务、审计情况对委派人员进行奖惩。考核不合格及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要根据规定分别给予不予续聘、解聘、下岗或经济处罚,表现出色的进行提拔或进行精神、物质奖励。这样,在制度上就能够体现出委派制的严肃性,使委派人员在工作中感到有压力,有危机感,自觉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开展工作。

(4)报告制度:具体可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规定委派人员按季回公司参加财务例会,对前季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季度的工作安排。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委派人员对所在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委派人员管理机构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请示,应根据情况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对委派人员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遮掩的,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5)轮换制度:对于委派到各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在考虑业务连续的前提下,必须进行定期轮换或不定期的调整。有些问题通过会计人员的轮换能够发现,这也是保证委派制富于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6)将会计委派制提升到现代信息化委派制:今后会计委派制离不开信息化,如同会计核算离不开电算化一样。从计算机和信息化的角度讲:我们可以把人类的监督控制类型分为“手工监督控制”和“电子监督控制”两个阶段。手工监督控制是指依赖手工操作、手工工具进行监督控制,这种监督控制其效率是相当落后和低下的。电子监督控制的含义是指:利用软件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的自动监督控制。构建委派制下财会管理信息化的完善解决方案,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必须基于委派制下完整的财会管理原理,二是选择好的财务软件,三是选择一个优秀的,由软件公司提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四是必须考虑会计中心业务的未来发展,如:远程报账、中心财会管理业务等的需要。从这四个方面,才能建立实用的、科学的委派制信息化解决方案。 会计委派制在现阶段是规范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根本上克服以往会计管理体制中的种种弊病,并可全面改善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有效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