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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文章正文
石家庄市远郊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调查与对策思考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79        返回列表

一王月霞 王焕军 石家庄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石家庄市社会科学基金( D2009083)

阶段性成果

[摘要]农村宅基地问题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笔者通过走访村民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对石家庄市远郊正定县拐角铺村宅基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石家庄市目前的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和流转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识,为政府制定有关“三农”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流转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将成为必然的趋势。为此,笔者到石家庄市远郊正定县拐角铺村进行了专题调研,考察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以及流转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一、研究区域宅基利用现状

该村位于正定城北10公里处,西邻107国道,南邻京珠高速公路,东邻京昆高速公路。该村共有867户,3789人,人均年收入3000元。该村属于平原地区,土地总面积为37.3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总面积为1.39万平方米(不包括村内道路面积),占总面积的3.7%。

1宅基地利用效率不高

河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入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该村是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宅基地划分的,凡是本村村民年龄满十八周岁需要建房的,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宅基地,每处宅基地面积为200平方米。笔者通过走访村民了解到,村中宅基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户数不少,约占本村宅基地总数的7%。居民住所周围的场院占地面积普遍较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宅基地闲置不多

从调查结果看,村内空置宅基地约占2%。产生空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村民长期在外经商,并在城市购买了房屋,但是这部分村民的户口在村中,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二是村民花钱在公路沿线购买了宅基地,导致村内的宅基地空置。这些空置房长期没人居住,缺少管理、年久失修,日晒雨淋后大多变为危房,成为危机群众自身安全的一大隐患。

3.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宅基地管理比较混乱

根据村委会的统计,村内平均每年有30户新建住宅,每处住宅占用土地200平方米。其中在老宅基地上重建的有10户,其余20户是在新增宅基地上建造的。新增宅基地的来源是村内闲置地、村周围的耕地。一些农民把建房地点选在路边良田内,导致公路、村道两旁部分耕地被占用。由耕地转为宅基地的占新增宅基地的40%,按照宅基地划分的标准每处200平方米计算,每年就有1600平方米的耕地转换为宅基地,其中不包括由于新增宅基地而新修的道路。

二、村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分析

村中共有三户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村中其他人,这三户村民都属于在城市中买房后不回村中居住的情况。不同年龄阶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意愿不同,老人对宅[来自WwW.lw5u.cOm]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持反对的态度,年轻人中90%以上表示愿意进行宅基地流转。

1.中老年人的意愿分析

本村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村民有600多人,占全村总人口的16%.这部分村民反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究其原因,一是生活习惯,长期居住在村中,习惯了现有的一户一处院落的居住方式。二是在思想观念上,这些村民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是一种败家的行为,所以他们表示了对宅基地使用权[来自wwW.lw5u.cOM]流转的反对。

2.年轻人的意愿分析

与中老年人不同,村中年轻人希望自己的宅基地可以流转起来。这部分村民中30%的人希望自己的宅基地可以抵押,以获得部分资金。60%的人希望进行宅基地置换,在村中建集资楼,以改善现有的居住条件。集资楼建成之后村民对原有宅基地的处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部分村民希望政府可以将现有的宅基地在保留部分供村中老人居住的情况下其余复垦为耕地,增加村民占有的耕地面积。另外一部分村民希望可以将现有的宅基地改建成厂房,建立集体经济,解决农业实行集约利用后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其余10%的人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只要可以提高自己的家庭收入就可以,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没有意见。

三、对策思考与建议

1.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村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现象的产生与法律意识淡薄有紧密的联系。加大国家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使村民了解违法占用宅基地的法律后果,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坚持一户一宅,凡农户新建住宅申请宅基地的,必须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新民居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一律不批准宅基地。

2.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原则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先期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村庄规划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和用地面积,加强村庄规划以确保村庄道路、房屋科学布局,减少不合理布局造成的土地浪费。村庄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在村庄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农民建房,要本着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实施规划、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的原则来进行。

3.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地供求缺口越来越大,通过改造“空心村”盘活土地,实施农村宅基地整理可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占补平衡的压力。实施农村农村宅基地整理既要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又要合情、合理、合法,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实施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让村民充分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保证农村宅基地整理工作顺利推进。

4.逐步建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据估计,在未来的20年内,每年将有1500万的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居民,大量农民进城将导致农村空置住宅不断增加。在合理的宅基地流转制度下,农民进城后宅基地将会成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载体,这一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将促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因此,应当从政策上允许农村宅基地在城乡居民内自由流转,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土地利用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