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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探析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53        返回列表

■宋薇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保障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本文就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求探寻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合效用现状问题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中强调: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从2010年,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新农合”的推行使得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可见它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以及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制度。从部分省份的情况来看, “新农合”的效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 “新农合”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由于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为数不少的农民甚至出现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这不仅对农民的自身利益产生了影响,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制约。正式基于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应运而生,它既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第二, “新农合”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病统筹机制使农民每年交少量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四个层次的补贴,保险费将存入个人账户内,由补贴形成的统筹资金用以补偿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这一机制从实际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第三, “新农合”正在逐步形成管理与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旧合作医疗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更进了一步,统筹层次变高,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各级财政补贴更加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在保障农民健康以及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处在建立与发展之初,各个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细节地方还不够完善,因此该制度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第一, “新农合”的宣传还不到位。当前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流于表面,仅仅是停留在介绍“新农合”的层面上,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来推动农民参保。一方面,没有加强对农民危险意识的宣传,大多数农民认为自己身体状况良好,不会得什么大病,仅仅停留在当前的利益上面,缺乏长远的眼光,因而拒绝参保。另一方面,农民对保险的原理认识不够,认为政府是拿自己的钱去补偿别人的损失,并且在理赔时由于没有被告知理赔标准,农民往往对许多药费不能理赔的结果感到不满。

第二, “新农合”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的大环境下产生的,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具备科学的管理才能,采取适应当前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管理方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管理。然而事实上,科学的管理方式并没有充分得到应用,各个地方也短缺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以及管理经验。

第三,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存在缺陷。与传统合作医疗立足于预防、保健生活中的多发病、常见病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立足于大病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政府把保障的重点放在了大病这个方面,必然会使农村多发病得不到有效保障,从而使医疗卫生保障不能够得以实施到位。

第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成本过高、报销手续繁琐。

第五, “新农合”对其对点医疗机[来自wWw.lW5u.CoM]构以及医疗费用的监管不力,使得农民群众对其信任度降低。

首先, “新农合”经办机构不能直接对其对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只能通过其上上司——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既没有法律的约束,直接管理者有时他们的上司,因此监督必然缺乏力度。其次,对少数医德败坏的医疗人员,缺乏有效的管制措施。小病大治、开大处方、抬高医疗费用等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基层卫生院缺乏优秀的技术与设备,人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

第六,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基层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进度,旧的设备又得不到维修,因此造成效率低下的问题。

第七,卫生资源以及人才的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城市医疗卫生设备与农村医疗设备的结构不合理,由于城市投入资金较多,占用的医疗设备数量较大,造成基层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度不足,制约了基层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第八,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地方的医务人员的队伍不齐整,缺乏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多数医务人员技术不过硬,素质不过关,医疗水平令人担忧。医务人员也缺乏进修提升的机会,造成技术水平的停滞不前,上面的人才又不愿意下乡。基层薄弱的医疗能力得不到群众的信任。

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使得新型农业合作医疗制度得不到广泛的发展,不能够切实做到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在此提出几条相应的对策。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电视.电台以及纸质媒介进行大范围的充分的宣传,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了解“新农合”,认识到“新农合”能够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充分赋予农民知情权、管理权与监督权,让政策透明化,努力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让农民群众抛开心中的疑虑,自觉自愿进行投保。这样能够为“新农[来自www.lw5U.com]合”的推广创造一个更加高效的平台。

第二,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当前各地方的首要任务是对各个“新农合”试点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对农民个人缴费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其次,要完善资金运行的监管机制,保证所筹集的资金真正用到保障农民医疗的实处上。另外,要探寻方便农民并且便于监管的方法,使得农民不再需要通过繁琐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并且报销的情况要定期予以公示,把内部监管转化为群众监管,切实做好监管工作,从而解决农民报销难的问题。

第三,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首先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进行合理的安排编制,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服务试点。在此基础之上,按照试点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三方(即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为参保的农民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其次,要对参与管理与经办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以及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以及信息传输的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增强监管力度,力求程序化、快捷化以及透明化。

第四,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为了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看病治病的经济负担,加强对农村医疗服务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各医疗机构在在竞争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其次,控制各医疗机构的平均医疗费用的额度和上涨幅度,减轻农民的费用负担。最后,要建立规范的价格标准和医疗项目体制,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第五,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为保证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以及充足的药品供应,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对药品的供销网络进行监督,力求建立规范的药品供销渠道,保证药品来源合法,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从而维护百姓的利益。

第六,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在这个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力求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加强乡镇疾病控制中心的建设。一方面加快农村基础医疗设施建设的进度,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对原有的设备进行整修、翻新与补充,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七,调整优化卫生资源。根据各地需要,对一些不合理的医疗机构进行扩建和合并, 使其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卫生资源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第八,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应不断引进高技术高素质的医疗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的医疗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职业道德上的培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达到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的目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应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将这一制度推广到农村,建设成能切实解决农民医疗问题的制度,造福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国家改革发展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Z]卫农卫发[2006]13号

[2]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R].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