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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济学视角下高校教育经费来源优化研究——以黑龙江省高校为例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86        返回列表

■赵方亮 黑龙江科技学院

(系于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课题一黑龙江高等教育投资来源研究)

[摘要]当前,教育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影响。因此,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直接决定了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形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以黑龙江省高校教育经费统计数据为依据,对高校教育经费来源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进一步提出了构建教育经费多元化格局,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 教育经费 来源 优化

一、引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影响。为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鉴于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投入了相当多的资源发展本国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由此获得了非常迅速的发展。

2007年底各类高等教育规模超过27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3%,比1998年上升13.2%,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的历史性跨越,并且已经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大众化既要考虑民众对高等教育的成本支付能力和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更要考虑高等教育的公平原则。在中央政府提出创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进行高校教育经费来源合理性研究,这对用科学发展观来推动高等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重新定位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优化高校教育经费来源及结构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教育经费来源的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高校教育经费来源分为如下几个部分:1、财政拨款(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经费、勤工俭学);2、学费和杂费;3、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中用于教育的经费;4、社会捐赠;5、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集资办学经费;6、其他教育经费。

通过表1可以看到,黑龙江省高校教育经费的来源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

(1)教育经费总量增长迅猛。由1998年的20.5亿元增至2008年的139.76亿元,增长幅度为6,82倍,年均增长21.61%。

(2)财政拨款比重持续下降。财政拨款从1998年的11.0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61.60亿元,增长率为457%,但所占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从1998年的53.92%降至2006年的33.72%,下降了二十个百分点。

(3)事业收入比例总体上升。1998年事业收入为6.2亿元,2008年则增长到72.75亿元,后者是前者的11.73倍,事业收入在教育经费总收入中的比例总体上升,增速最快。

(4)其他来源(服务收入、捐增收入、社会投入、其他收入、基建拨款)呈现波动不定。其他来源所占比重其他年间保持在10%左右,但2008年不到4%,可见,其他来源不够稳定,而且比例差距悬殊。

另外,对高校教育经费来源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它呈现出以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为主的二元格局,其他经费来源成分并未形成适宜的比例,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比重过低,科研收入和社会捐增等资金来源渠道较少。以捐增收入为例,所占比重最多的一年才达2.12%,在美国这一来源所占比重约为10%左右。因此,从高校教育经费来源实现适当比例这个角度而言,黑龙江省的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的局面并没有真正出现。

三、教育经费来源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黑龙江省高校教育经费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高校教育经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反映了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适应。

1.来源渠道相对狭窄,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和学杂费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的深入和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程度也突显增强,国家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府财政拨款模式,试图转变为多渠道的投资方式。但从表2中不难看出,财政拨款从1998年的53.93%下降至2008年的投资次席;事业收入从1998年的30.23%上升至2008年的52.06%,来源主体从原有的财政拨款转变成为事业收入(多为学杂费);而其他来源只有2008年不到3.9%,其他年间均在10%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个人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比重为24%。相比来看,中国高等教育中的个人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比重为66%0可见,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给家庭开支带来沉重的负担。另外,由于高校独立法人实体地位的确立,使萁具备了一定的筹资功能,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融资,2007年全国高校贷款规模2000多亿元,校均贷款规模近1亿元。贷款可以缓解教育经费的不足,同时利息支出也增加了办学成本。

2.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省属[来自www.lW5u.Com]和部属高校间投入差异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一直保持在国际上较快的发展,然而,教育投入却与此不相协调,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国际统计数据显示:国外中等收入国家教育投入占GDP比重一般为4.35%,高收入国家为5.46%,平均水平为4.59%。而根据我国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情况执行公告”显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占GDP的比例,2004年为2.79%,2005年为2.82%.2006年为3.01%.2007年为3.32%,2008年为3.48%。这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国家要求达到4%的目标。

高等教育投资在结构性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政府对部属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大学)的投入力度远远强于地方高校。从图1各项指标分析来看,2007年部属高校的校均财政拨款是地方高校9倍,部属高校的校均事业收入是地方高校近6倍,部属高校的校均其他来源是地方高校192倍。另外,可以看到财政拨款仍是部属高校经费来源主体,[来自WwW.lw5U.com]占投资总量的主导地位。

地方高校的投资总量、财政拨款、校均经费水平较部属高校都较低,其来源结构中事业收入过高、经费使用效益过低等不合理情况也较部属高校更为严重。另外,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省会高校与地市高校、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等校间财政投资差异化较大,高等教育投资存在结构性的不合理,违背教育公平,阻碍高等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3.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不高,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

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就是教育投资。在现实环境中,原本就不足的高等教育投资中,还有许多因素限制了高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甚至还存在许多教育资源浪费现象。

高校教育经费效益不高和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主要表现为:(1)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的使用率不高,闲置现象严重。据世界银行统计表明,目前我国部分高校的教学设备和实验室的利用率约在60%以下。(2)缺乏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和竞争机制。高校行政和后勤的运行成本过高.2007年我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平均只有59.17%,而黑龙江省的比例仅为52.92%,使得原本以教师为主的高校非教学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增加了许多非主导因素的经费支出,比如办公费、差旅费、人员经费等,成为高校可持续发展的沉重包袱。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以高等教育活动为专门职能的高校,不得不承担许多本应由社会承担的成本,比如黑龙江省2008年支付师生员工的医疗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28235万元,占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个人部分5.8%。3、科研成果转化效益低。尽管我国高校每年的国家级科研成果8000多项,但真正能够成功转化却不到十分之一。据2008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大专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为30.26%,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70%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

4、高校专业设置趋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专业设置趋同现象越来越严重,形成了校校办“英语”,校校设“计算机专业”的局面,高校没有按照自身的类型和未来市场的需求设置专业,导致了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困难,也浪费了教育资源的投入。

四、教育经费来源存在问题

1.国家教育投入总量不足

高校教育经费的多少,高校教育经费在国民经济中应占有多大比重,不是由人们主观愿望决定的,最终是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高校教育经费的需要量,也决定高等教育投资的可能量。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平均水平。

2.政府间投资责任不明晰

各级政府间高等教育投资责任划分不清、划分不当是政府投资职能弱化和地区间教育投资不均衡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期以来,高等教育中央与省级政府条块分割,中央部门多头投资办学,使高等教育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1998年以来,中央部门将所办学校或下放给地方,或交教育部管理,逐渐形成了教育部、省级政府分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投资管理模式。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权利与义务的划分上尚未作出明确规范,中央政府较多的注重于对部委所属高校投资,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中央财政在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中的转移支付机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级政府财力上的差距,导致不同管理体制与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教育财政投入差距很大。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政府投入是高校教育经费主要渠道的前提下,能否开拓非政府渠道,关键在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从中美高校教育经费来源构成比例来看,我国高校吸纳社会投资、捐赠、为社会服务等筹资渠道还有较大空间。社会捐赠是国外名校重要的收入来源,哈佛大学至2007年所获捐赠市值高达349亿美元,耶鲁大学至2007年所获捐赠市值高达152亿美元。我国虽然颁布了捐赠法,但在税收政策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只是实行税前从所得中全额扣除捐赠额,没有其他税收优惠以鼓励社会捐赠。另一方面,缺乏具有约束力的教育投入相关法规。我国现行教育投入方面的法规,除《教育法》外,其它均是以国务院的条例、部委等文件形式下达,其立法级别不够、刚性不强;对教育财政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作出规定、或者规划得不很具体,这是导致教育财政落实不到位、教育经费不足的重要问题。

4.高校内控管理缺乏科学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我国高等投资产生短缺的原因,除了供给不足外,对资金需求过度膨胀也值得重视,这主要表现为部分高校大规模扩张中的摊子铺地过大、建设标准脱离实际、重复建设严重、投资规模膨胀上,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当,利用效率低。另外,高校教育成本不断增长,教育资源浪费。学校相关专业重复设置和后勤机构运行成本居高不下等现象,均不断增加高校教育成本,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资源的使用率不高,闲置现象严重,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严重。

五、结论及建议

教育的发展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知识存量的多少,国民素质的高低和人力资本的形成现状。目前对于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决定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因此,重视优化和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教育投资,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直接决定了我国未来人力资源的形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实行国家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劳动群众多渠道筹集的方针。基于教育经费来源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教育经费多元化格局,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

1.观念先行,加强教育法制化建设

为了达到法治就必须加强法制化建设,这既是为了防止政府财政活动随意性的需要,更是为了提高财政自身效益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教育财政法制化建设非常迫切。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发达国家重视立法和依法办事,当然也重视教育投入的立法工作。我国应修订现行教育法规和财政法规中有关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教育财政法规体系,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都有法可依、责任明确,推进教育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

2.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弱化微观干预。

(1)重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高等教育的分权模式。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权的规范,中央财政的事权范围是“全国性事务”或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物品的提供,地方财政的事权范围是“地方性事务”或受益范围在某一区域内的公共物品的提供。我国目前进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以省级政府为主”的改革其实就是对高等教育事务“地方性”的确认。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高等教育主要是地方性事务,但某些事务却超出了地方性事务的范围,如地区差异的协调、高等教育的公平保障等,应视做“全国性事务”由中央政府承担,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高等教育财政责任的划分不应当根据学校行政隶属关系来划分而应当根据具体的高等教育事务的特征来划分,属于地方性事务的由地方财政承担,属于全国性事务或地方不便履行的事务由中央财政承担。因此,必须建立与当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科学界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资责任。

(2)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黑龙江省因为经济实力弱,科技研发硬件设施不强,福利待遇不优厚,不仅很难吸引人才,还致使大量人才“孔雀东南飞”,因而使该省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资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中央财政应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偿,同时争取中东部地区的支持,促使地区间教育资源互补。为此,中央政府必须建立规范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之成为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工具,激发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在维持高等教育质量的基准上,保证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公平。

3.立足国情,创新制度,促进投资体制改革

(1)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现有的民办高校的办学情况,在很大程序上还处于自发状态,在资金上依赖于教育性收费,处于“以学养学”的状态,政府资金扶助力度不够,相关机制严重滞后,因此,各级政府应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2)鼓励社会捐赠。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校已经开始实施了,很多情况下是由于企业或者个人出于对学校的一种仰慕或者报答所采取的行动。这些捐赠行为对学校来讲是一种比较随机的行为,也是很不稳定的行为。因此,首先需要培养和规范企业或者个人向高校捐赠观念和行为,借鉴国外的捐赠行为,加强规范意识的建立,使企业或者个人能够认识到,捐赠应该是一种正常的社会活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氛围,激励企业或者个人主动实进行捐赠行为。其次需要建立捐赠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使高等教育接受社会捐赠的管理应该公开、透明、公正,程序必须规范。最后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企业或个人,可以考虑申请当地政府给予表彰,满足捐赠企业或者个人的社会荣誉感。

(3)实施教育金融。高校作为一种以知识经济为基础建设的特殊机构,也离不开金融杠杆的作用。积极的高等教育投资策略必须要充分利用一切经济杠杆,充分发挥教育金融的功能,为高校发展开辟一条高速公路。首先,成立教育银行。国务院1994年7月3日印发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指出: “建立教育银行,运用金融手段扩大教育资金来源。”教育银行可以扩展教育财政经费的来源方式,利用教育银行具有发放债券和贷款,以及获得储藏的职能,可为高校获得发展的资金。其次,设立教育股票证券市场。高等教育也可以引入企业的管理模式,采用股份制的形式进行投融资。利用股票市场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用于高等教育事业。通过这种形式可以促使全社会重视高等教育。最后,发行教育彩票。原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博士于2003年8月24日指出“教育彩票是可以发展的。我们国家一定要办多元化教育,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要共同发展。”当前,世界彩票业十分火爆,涉及的范围也包括教育。我国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都得到成功的发行,而且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如果适当发行教育彩票,那么将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从而将为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注入新力量。

4.规范成本分担机制,确定学生学费标准,完善资助体系。

建议在规范高等教育成本基础上,由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教育成本进行审计,再由学校根据审计确认的教育成本、社会评价、社会需求、居民收入水平和国家规定的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报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向社会公布,最后按照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学费收缴。在我们国家,政府承诺“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就必须修订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探索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确保每名困难家庭学生不辍学,也保障高校预算收入的完成。

5.发挥高校自主权,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创收能力。

(1)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学校作为事业独立法人,依法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还要通过深化教学改革,调整落后专业,大力发展新兴学科,改善教学设施等方式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稳定办学规模,来保障学校稳定运行和改革发展。特别是在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成为束缚学校发展的“瓶颈口”的今天,要缓解这一矛盾,必须转变“等、靠、要”的传统观念,走“争、创、筹”的路子,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学校优势,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2)扩大社会服务领域。社会服务这一经费来源渠道拥有最大的潜力和空间。社会服务是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形式,社会服务主要是指高校为一个区域进行培训培养各类专业的人才,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行为。一般来说,是由高校提供技术服务,地方政府或者企业提供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学校可以获取相应的经济收入。目前,市场竞争十分激励,一个企业要在市场中有立足之地,不能仅仅靠企业自己就能实现的,要紧紧依靠人才和创新,才能使企业充满生计和活力。因此,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是双赢的,高校可以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获得相应的资金,企业可以从高校中得到科研成果,也可以从高校中得到企业所需要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