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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45        返回列表

董晓福士汽车零部件(济南)有限公司

[摘要]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一直是注册会计师界和法律界的热门话题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准确、全面地分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成的原因,并研究解决对策,才能有助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首先介绍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含义,其次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系列对策。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1社会因素

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高度信任和高度期望值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社会因素,近几年来,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越来越关注,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度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同时由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还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导致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许多不合理要求,各方报表使用者和利益集团希望注册会计师能查出被审单位报表中存在的所有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事实上这是混淆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

2市场运行机制不合理

(1)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畸形,国有股东缺位, “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经营者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默许上市公司造假,几乎成了一种“理性选择”。

(2)制度改革存在舞弊。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是从国有企业转化而来。根本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在短期内摇身一变成为上市公司,为了上市“解困”,只能靠作假账。

(3)地方政府不当干预。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弊病。为解决地方上的就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问题,为了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往往极力支持和包庇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3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原因

(1)事务所体制不顺。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事务所都采取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几十万元的注册资本承担的却是涉及几个亿,数十亿数额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的败德成本很低,潜在收益却很高,难以保持独立性。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审计实践证明:不经过对信用体系的培养和酝酿,直接逾越合伙制而采取有限公司制是不可行的。

(2)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关系复杂。一方面,被审计单位为了取得对自身有利的审计结果,通过关系人,事先已与受托的事务所有了某种默契。另一方面,事务所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为争取客户,往往不惜降低审计质量,出具虚假报告。

(3)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不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利润,总是想方设法“压缩”成本。如:不重视对员工的培[来自wwW.lw5u.cOm]训和后续教育;不当分工或授权;承接不能胜任的业务;不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内部控制薄弱;甚至有的事务所搞承包、收入分成,把审计收入包给个人,出让事务所的公章;将事务所的个人收入与被审计单位紧密相联等等。

(4)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

一是职业道德低下。如果审计人员思想水平不高,敬业精神不强,态度马虎,随便签字盖章就会增加审计风险,这也是引起法律责任的主要因素。二是审计欺诈的存在。有为数不少的注册会计师[来自WwW.lw5u.com]或其配偶、子女是专职或兼职股民,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不可避免会受到公众怀疑。由于利益上的牵连,与被审计单位协同舞弊的行为也就很容易发生。

三、对策:如何避免过度担责

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从三个方面考虑:

第一,避免承担过大的法律责任最主要的对策是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审计成果,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要做到这一点,特别注意几个方面的努力:

1注册会计师应在独立性方面进一步加强自律。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这是世界公认的基本要求,独立审计准则中也将此单独列了出来传统上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两个方面.主要指从事审计人员是否持有被审单位股票、是否与被审单位相关人员关系密切等但随着事务所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咨询服务等非鉴证服务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审计的独立性受到新的方式的损害、人们进一步关心的是从事这些非鉴证服务是否会影响从事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2.承接业务前加强对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考察,避免掉人陷阱。

3出具更确切而不是含糊其辞的审计报告,以避免误导使用者,也避免被使用者误解。近两年有不少事务所在审计完毕或出具审计报告时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把问题藏在说明段中,令使用者难以理解。这种行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也给会计师自身带来了麻烦因为如果信息使用者利用这一点提起诉讼,事务所即使不败诉,为了应付诉讼也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不如用较确定的语言表明态度,也可避免无谓的纠纷。

第二,业界还应当从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方面着手,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改革,使会计师既能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又能避免承担过大的责任,从而有利于维护行业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注册会计师除了从审计质量和组织形式方面着手避免承担过大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从另一角度去努力,那就是加快法务会计的建设,加强与司法界的沟通,提高审计准则的司法地位,从而尽可能弥补期望差距,避免陷人多讼陷阱。

总之,注册会计师应加强自身知识的学习、积累、更新,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事物,不断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审计质量,相信在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下定能改变目前注册会计师所处的被动局面,使注册会计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