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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现代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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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创新型管理者的道德特质与理想人格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43        返回列表

夏瑜 王萌 王飞 中国医科大学

[摘要]良好的道德品质是一切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创新型管理者取得成功的内在因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一个管理者兼具崇高的理想人格,是影响其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键词]创新型 管理者 道德特质 理想人格

人们常说:有德无才是庸才,有才无德是佞才,德才兼备是良才; “有才无德,其行不远”。“德是人才之本”,如果把才能、智力比作鲜花和美果,[来自Www.lw5U.com]那么,品德就是土壤和根系。

一、创新型管理者的道德特质

管理者的道德素质是他们在管理活动中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恪守管理活动职业道德的素质。管理者的管理活动具有特殊性,所以对管理者的道德素质有特殊要求,这就是他们的道德特质:

1.标准高于一般人的职业道德。管理职业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他的职业特点表现于管理工作不仅是管理者同物质、科学技术、自然环境打交道,而且突出的表现于要与特殊的人群打交道,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成为管理者工作业绩如何的重要因素。管理者的道德素质不但要高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而且在职业道德的起点上也高与一般行业的职业道德。凡是要求下属和员工遵守的制度,管理者首先要遵守好;凡是要求下属和员工不做的事,管理者首先自己不能做;要求下属不以权谋私,管理者首先自己不能以权谋私。管理者对自己的道德素质要求,要高于自己的下属,也要高于一般员工。否则,难于动员和组织管理活动,其要求和命令必将贯彻不下去。

2.要求严于一般社会成员。创新型高素质管理者是是管理队伍的佼佼者,其道德要求理所当然应该更严格。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在道德素质方面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言传身教,影响他人,为实现组织目标,齐心协力工作。孔子说: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己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令而不从。”管理者在道德素质方面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便会产生不良影响。一是他人对管理者产生不信任;二是“上行下效”,造成“上梁不正下梁歪”,进而败坏整个社会风气。

3.影响大于一般员工。管理者是社会或某个组织的管理者,试下属和员工的带头人,他们在全局工作中行使权利,组织、发动、教育他人,指导各方面工作。管理者道德素质高,就能带好一大片,道德素质低,也会败坏一大片。管理者的个人德行与国家治理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这实际上也潜在地揭示了管理者个人的人格品行对下属成员的影响作用。

二、创新型管理者的理想人格与管理目标

管理者要实现其为之奋斗的管理目标,不但有赖于管理目标的正确性,更有赖于管理者自身理想人格的高尚性。管理者树立崇高的理想人格,是影响其管[来自www.lw5u.CoM]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理想人格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道德理想,是做人的最高标准。它往往体现在一定社会和一定阶级的理想人物身上,体现在这种理想人物的高尚的道德品质之中。理想人格是人们对社会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关系自觉认识的产物。体现在先进人物身上的理想人格代表着人民的意愿,体现着社会的进步要求。正是由于理想人格所具有的先进性、进步性,使他在人们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能动作用。

管理者具有崇高的理想人格,从而实现有效地目标管理。人格是一个人的本质的表现。高尚的理想人格使创新型的管理者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能使人产生敬爱感,能吸引人们去模仿。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道理就在于此。我们都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就是理想人格的楷模。他用毕生践行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誓言,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祖国和人民。他的人格魅力对于这个人民具有无限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使亿万人民心中一座耸立的丰碑。相反,一个管理者一旦在道德人格方面出了问题,就会声名狼藉、威信扫地。曾任美国总统的尼克松鄙视道德,最终因水门事件而颜面尽失。

前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说过: “对人的唯一基准,就是业绩预品格。”所以,管理者必须十分重视自身的人格修养,以塑造良好的管理者形象,赢得群众的尊敬。这样,才能一呼百应,顺利实现管理目标。

三、创新型管理者能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

管理者在管理工作实践中所体现的自身整体的良好道德品质具体有:责任感、宽容性、诚实和清正廉洁,并以此表现出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的奉献精神。管理者作为社会活动的指挥者,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肩负着重大的责任。管理者对组织、对社会要承担责任,这是组织、社会对管理者的客观要求。从管理职业固有的社会地位和性质来说,各种管理职业和管理职务都集中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 “责”是指每种管理职业都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遵守管理职业规则、承担管理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本岗、本职业与其它岗位、其它职业有序合作的责任等; “权”是指每种管理职业都要有一定的社会权利,即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利,通过管理工作的付出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利。这些管理职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在任何承担和行使管理职业权利上,都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 “利”是指每种管理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管理职业,都是社会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管理职业的责任和权利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