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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发展历程综述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40        返回列表

苏增军 李业昆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摘要]系统总结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的发展历程,对每个时期考核做法的优缺点进行客观详细的分析,并对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做出前景展望,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营者 绩效考核 综述

我国对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问题的研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并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国有企业改革而逐步走向成熟。国有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

一、计划经济时期以实物产量为核心的考核办法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主要以实物产量考核国企经营者。这一时期较早的政策法规有,政务院1951年发布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生产建设的决定》,1961年国务院制定的《国营企业工作条例(草案)》。

1972年,我国颁布考核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七项指标,这些指标较为准确地衡量了企业运营活动的整体情况。1975年,国家在七项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流动资金占用量指标。197c年,相关部门又将原有八项指标调整为产量、质量、利润和供货合同四项。

这个时期的考核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企业按照行政计划组织生产,厂长(经理)没有经营自主权,运营过程中投入要素以及产品的价格均由国家统一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考核主要是拿年终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初计划相比较,并以此确定企业和经营者的业绩。如此,在国家定要素、定产品价格的前提下,以实物产量为主进行考核并不能够真实衡量企业和经营者的绩效。

二、改革开放初以产值和利润为主的考核办法

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国企经营者的考核以产值和利润为主。1982年,国家经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企业16项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要求企业从总产值和上交利润等16项指标中选取10项进行自评。1988年,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设计出了包括劳动生产率在内的8项企业绩效考核指标。

这个阶段,国家开始探索实施的多指标综合指标考核方法,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单一指标考核的片面性。随着以放权让利和利润承包为主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国家更多地强化了对企业利润完成情况和上缴情况的考核,考核方法是拿企业实际完成情况与承包指标、标准对比,超额完成部分与企业工资总额和福利挂钩。这种做法在短期内提高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但是,考核办法未考虑企业的实际经济情况,只是进行简单的历史对比,存在“鞭打快牛”的现象。并且,由于指标的选取没有考虑行业差距、同~行业内部标准的设置不够细化,以致无法对企业业绩开展横向比较。

三、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考核办法

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国企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992年,国家计委等部门制定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效益考核指标体系。该体系弥补了以往指标权数相同做法的不足,按照指标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权数排序,再经过指标的实际值与全国统一制定的标准值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被考核企业的得分。

1995年3月,国家经贸委、劳动部规定按照资产经营责任书中的约定内容考核企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经营者年度奖惩的依据;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以经营业绩为考核重点,从六个方面考核企业领导班子。

1997年,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对国企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普遍的、认真的考核。

这一时期,国企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考核对象上,一是在继续开展行业和区域业绩考核的同时,开始重视对某个具体企业的考核。二是强化了国企高管的监督机制,在依据企业绩效考核经营者绩效的基础上,首次实现了对国企领导班子的普遍考核;在考核方法上,采用同业比较法,将实际考核数值同标准值比较,改进了80年代以当期情况对比上期情况的做法,有利于客观地反映企业绩效;在考核指标上,由单纯的绝对总量指标,转为系统性的以相对比率指标为主的指标。但是,这个时期的考核方法与80年代的做法有着共同的缺陷,即缺少非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缺失,一方面,忽略了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极容易引发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

四、考核办法的创新时期

1.国有资本金绩效考核体系

1999年,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操作细则,规则列出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设有全国统一的、分行业的、分规模的考核标准,由财政部每年定期公布。

2002年,十六大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两级三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6月,财政部颁发《企业集团内部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绩效评价业务暂行办法》。

在实施国有资本金绩效考核体系时期,国企绩效考核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有:第一, “两级三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的考核主体问题;第二,在考核财务、定量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对非财务、定性指标(评议指栎)的考核,初步形成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非财务指标用于衡量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者素质,使考核结果更为客观、全面和真实;第三,定期公布考核标准,为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确定统一的“度量衡”,有助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不足之处在于这些考核都属事后考核,并且没有明确的考核目标值,考核的最终结果与经营者的薪酬也缺乏必要的联系。

2.现阶段的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体系

2003年3月,国务院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履行出资人职责。11月,国资委公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标志着国资委正式以所有者的身份对经营者进行考核。

2006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中央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中的考核指标包含财务指标和管理指标,考核结果用于诊断企业运营状况,推动企业[来自wwW.lW5u.coM]发展。同年年底,国资委又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EVA)指标作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新方法。

2008年,国资委制定《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补充规定首次引入“行业对标”原则,引导经营者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不断提升企业绩效水平。

2009年,中组部提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综合运用多维度测评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人员晋升和职务调整的依据。

2009年年底,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首次将EVA纳入央企负责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经营者薪酬和奖惩的依据。

这个时期,考核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创新和国企绩效考核创新两个方面。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为明确了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改变了过去“多龙治水”的混乱做法。而且,研究设计出了国企经营者的考核办法,扭转了以往以企业考核代替经营者考核的局面。另外,经营者考核中引入EVA指标,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像股东一样思考,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国企绩效考核方面的创新主要是建立起全面化、系统化、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除此之外,国资委还吸收360度考核的理念,设计出了全面的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并明确指出考核结果要与经营者职务晋升和调整挂钩,从而在考核结果应用上区别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但是,国企经营者考核仍然存在考核方法没有结合企业的动态发展和战略、考核目标主要依据企业历史数据,目标值的确定与企业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联系不足、缺乏科学性,非财务指标标准设置不够具体准确、财务指标计算复杂,社会责任指标体现不够明显;指标之间关系比较松散,缺乏内在联系;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采用同一套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很难做到合理公正等不足。另外,国企综合业绩评价的考核主体局限于外部专家,国企领导班子和经营者业绩考核的考核主体局限于上级部门和内部员工,都没有未充分发挥多方主体考核的优势。而且,上述考核办法只针对央企,不具有普遍性,大部分国企经营者的考核处于空白,企业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

如上所述,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不断走向成熟,而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辅相成,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工作,还需要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设良好的制[来自www.lW5u.CoM]度环境。

纵观国企经营者绩效考核发展历程,评价国有企业及其经营者多采用目标管理考核法。目标管理考评法主要包括目标确定、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利用三部分内容。本文认为,现今,国企经营者考核目标确定以及考核结果利用这两部分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今后,应在考核过程管理方面下足功夫。强化考核过程管理,关键在于创设良好的环境,主要是创设制度环境和用人环境,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人才管理,确保各项制度、举措能够及时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