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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创意、财富之间的相互联系及主题意义——以知识产权制度的域外考察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63        返回列表

●邱隽思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摘要】通过对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的考察,以及知识产权制度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几个案例可以发现:文化、创意、财富三者确实属于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依靠的整体,但是,这一整体并非对外部作用的影响无动于衷,社会现存制度环境的优劣对文化、创意、财富能否形成一个优化的整体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而这其中,知识产权制度又是其中表现最为外化的一个作用力。

【关键词】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文化创意财富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域外考察

1.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简史

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以专利制度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为先导的,在13-14世纪,英国的封建君主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开始以赦令的形式授予某些商人或工匠以新技术的专营权或专卖权,由此产生了知识产权法的萌芽。依照学者的分类,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史大体可分为萌芽期(约14-16世纪)、成长发展时期(约17-18世纪)和成熟完善时期(约19-20世纪)三个时期。在成长发展时期,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和统一化,大量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1883年法国等十一个国家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瑞士、意大利等过缔结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西班牙缔结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

2.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立法的日趋完善,国外文化产业在这种先进的制度背景下,其文化产业得到了全力发展。注重智力财产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与处于朝阳产业的文化产业相化合,其结果就是“创意产业”的博兴。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在《英国创意工业路径文件》中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财富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由此而昭然若揭。韩国甚至[来自Www.lw5u.com]于1999年直接制定了专门的《文化产业促进法》,明确鼓励文化、娱乐等产业的发展。正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强力推进下,欧美、日韩等地区的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二、知识产权制度视角下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关系的基本认识

“文化、创意、财富”恰是在济南召开的首届全球文化产业博览会的主题词,文化是前提,创意是关键,财富是目的是对三者关系的基本判断,但是,财富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构成前提,而不仅仅是目的,“财富通过创意环节作用于文化,形成文化生产,其结果是文化产品;文化产品通过营销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在文化消费的同时,完成了文化传播的使命,同时也实现了财富的增值。经过产业链条和消费流程的文化,具有了更加适合财富需要的特征;同时,通过文化生产实现增值的财富,也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文化特性。”

由此可见,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共生的状态,三者会因一个好的促发点而产生整体的优化;也会因一个不好的肇始而造成整体效果的败坏,换言之,尽管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是相互维系、相互影响的,但我们仍需要一个推动力——这个推动力是某个来自于文化产业外部的变量。文化、创意、财富三者能否发生整体互动的最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变量。笔者认为,在现代社会,这个变量无疑为知识产权制度。

2.知识产权制度的引入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关系的重新审视

在当代社会,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创意产业作为一种物态的财富,就是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和积累的过程”。具体来说,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以下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其一,由于能直接导致[来自WwW.lw5U.com]边际成本的降低,完善的、富有实效的知识产权制度调动了创业者的积极性,对创意的发挥产生了能动作用,从而有利于财富的实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即能起到强化保护私有财产权的作用,即对财富的实现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从而有利于财富进一步反哺创意,进而实现整体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发展。其二,不完善的,缺乏实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会降低创业者的积极性,边际成本的大为提高使创意的发挥缺乏回报,从而抑制创意及其经济效益——财富,这便造成了整体文化产业的劣化,不利于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坚定不移地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现今法治建设不成熟的一个地方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缺位与偏差对于刺激创新、保护财富具有极大的不利。在英国,J-K.罗琳仅凭一套《哈利·波特》就能名列富豪排行榜;在日本,高桥和希仅凭发明的一套桌面游戏就能屡次成为纳税冠军;在美国,迈克尔·杰克逊的专辑卖出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一切都归功于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文化、创意和财富的推动作用。而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已经不再仅是创意的捉襟见肘,而是所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领域均受到不良影响:书市常年萎靡不振,唱片业已面临集体破产……由此可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具有“激发创意、守护财富、推动文化”的作用,只有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能推动创意、财富、文化的优化互动,从而推动三者实现整体最优,以促进整体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