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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研究——基于湖南省14个地级市的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24-06-29        浏览次数:74        返回列表

罗 红 陈 娆 杨为民 北京农学院

摘 要:基于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前提,以湖南省2005-2010年这六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托,本文对湖南省各区域财政支农对农民增收效率高低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发现:财政支农增收效率存在区域差异,而这差异性主要反应在湘西地区各市内部之间的差异上,并据此发现提出了解决建议。[来自wWw.LW5U.com]

关键词:财政支农 农民增收 区域差异 泰尔指数

一、引言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是党中央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形成农民持续增收流。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支农、惠农是世界各国的主要宏观调控手段。财政支农政策不但对一国的农业发展有很大影响,而且也是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这是因为财政支农政策不仅是国家调控农业生产进而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基本工具。

正因为“三农”问题的特殊性及其重要性,到目前为止,众多学者都从财政支农支出的角度研究农民收入增长。杨林娟,戴亨钊(2008)对甘肃省财政支农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研究结果表明,财政对农业每增加1%的投入,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148.8元。杜启花(2010)以日照市为例,分析了我国财政支农对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发现从长期看,财政支农投入每增加1%可以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0.92%。张瑞德,蔡承智(2011)对1983—2008年间贵州省财政支农与贵州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研究结果表明,就长期而言,财政支农和农民收入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且当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农民收人将增加0.62%。姚屹浓(2012)对1985— 2009年间湖南省财政支农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湖南省财政支农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调关系。湖南省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湖南省农民收入将增加0.0248%。但目前,有关财政支农对农民增收区域差异进行实证分析的还比较少。基于此,本文将对2005—2010年间湖南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的地区差异进行研究,以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并为缩小湖南各地区农民收入差距提供些许参考。

二、湖南省财政支农与农民收入增长现状

1.数据来源及说明

目前有关财政支农项目的统计口径有很多,包括支援农业生产、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等。但鉴于数据资料的可得性,并结合已有研究,本文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项目,分别是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民增收则用农村居民家庭每人纯收入来衡量。文中所用数据均来自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湖南统计年鉴》。

2.湖南省财政支农投入现状

2005—— 2010年间,湖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绝对数不断增加,由2005年的71.91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396.4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49.18%。总体来看,湖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的绝对规模在不断扩大。但财政支农相对数却呈现上下波动的趋势,其中增长率最大的是2007年,从17.26%(2006年)上升到162.08%,说明2007年湖南省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支农的投入;自2008年以后,呈增长率曲线呈现递减趋势;其中2008年增长率下降幅度最大,从2007年的162.08%剧降至40.42%(见图)。这说明自2008年以后财政支农的绝对数虽然呈现增长的趋势,但其每年的投入增长量是逐年递减的。

3.湖南省农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

随着“三农”问题的深化,解决“三农”问题成为我国今后发展的重大任务。而“三农”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今年来,湖南省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设法增加农民收入,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对农民增收起到了作用,从表1可以看出,2005-2010年这几年间,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从3117.7元(2005年)增长到5622元(2010年),年均增长率达到16.07%。但其相对数却呈现出围绕8.7%这一百分比上下波动的趋势,2005-2008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呈上升趋势,从为8.72%(2006年)增长到2008年的最大值15.58%,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2007年,从8.72%的增长率剧增至15.18%,由前面对湖南省财政支农投入的分析可以知道,在这期间,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支农投入资金,在这一举措下,农村居民收入切实得到了增加,这和很多学者关于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收入增加有促进作用的研究结论一致。

三、湖南省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区域差异性分析

从前面分析以及参考前人有关研究可以看出,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整体上对农民收入增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提升农民收入的效率存在一个区域差异,即对不同的地区的促进程度呈现差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扩大了农民收入的区域差异,从而有碍“三农”问题的解决,进而影响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为了探析财政支农增加农民人均收入效率的区域差异程度,本文以众多学者的研究结论: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假设前提,选取2005-2010年湖南省14个市州的有关数据,并按照湖南省城市建设规划的区域划分方法—“3+5+6”模式,其中“3+5”是指以长株潭为中心、1个半小时通勤为半径的城市圈。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8个省辖市,辖12个县级市、28个县、617个建制镇,区域土地面积为9.9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8%;总人口4048.99万人,占全省的59.8%。;“6”则指湖南省全部地级市除了上述所列举的8个之外的其他所有地级市。“3+5”城市群这一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在政府提出的中部崛起背景下得以诞生,其目的在于通过对湖南省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好中部崛起这一政策,来推动湖南省经济的全面发展。成熟阶段的都市经济带都是一个一个的城市圈相互交叉、重叠、渗透,串在一起的,“3”“5”“6”就是这么一种联动关系。这种联动,有利于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专业化协作,使整个区域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

从而本文据此将湖南省划分成三个区域并分别取名为:湘东、湘中和湘西地区(参照全国对34个省市区域划分方法,从东到西依照离中心城市交通便利程度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的方法),其中,湘东地区包括:长沙、株洲和湘潭这中心三个中心城市;湘中包括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和娄底这五个环中心城市的城市,湘西则包括:邵阳、永州、怀化、张家界、湘西州和郴州这六个城市。

具体分析思路:首先,采用不平衡指数I与加权离差系数Vt从整体上勾勒出湖南省财政支农增加农民收入的效率情况,然后再采用泰尔指数对其进行分解,进一步分析研究差异性在各区域之间以及各区域内部的程度。通过研究分析,大体明白湖南省目前财政支农效率的区域差异情况,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1.湖南省财政支农增加农民收入的效率现状

为了测度湖南省各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程度的地区差异、各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收入提升效率地区差距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本文选用不平衡指数和加权离差系数分别进行分析和比较。2005 ~ 2010年,湖南省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差异程度和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收入提升效率地区差异变化均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见表2)。

2.湖南各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增收效率地区差距的结构分解

为了了解湖南三个地区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增收效率的地区差距情况,本文采用泰尔指数来进行分析。泰尔指数是泰尔(Theil)于20世纪60年代,利用信息理论提出的一个可以利用加法分解、用来衡量地区发展不平等程度的系数。最初泰尔系数考虑了人口结构变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同时它不仅能衡量总体收入差距的变动,而且可以将总体的差距进行分解为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并进一步研究组内以及组间差距对总体差距的贡献率。泰尔系数越大,表示收入分配差距越大。一般地,泰尔系数计算公式可以分解成如下:

其中,I=3分别代表湘东、中、西三个地区;

T是全省总泰尔系数,Tb是I个区域间的泰尔系数,Tw是每个区域内的泰尔系数。

Pi——区域i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Gi——区域i研究指标占该指标全国总数的比重;

Pij——区域i中各省人口占其所在区域总人口的比重;

Gij——区域i中各省研究指标占该指标在其所在区域总数的比重;

为了对湖南省各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地区差距的来源与构成进行分解,本文借用Theil指数分解方法,(1)、(2)两式中相应代码做了如下变换:Pij和Gij分别为i区域内j地级市财政支农投入增长率,农民收入增长率,Pi和Gi为i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增长率,农民收入增长率。

运用Theil指数分解方法,本文计算出了2006 ~ 2010年湖南省总体,湘东、中、西地区三大区域之间及其内部财政支农投入地区差距的TheilT指数(见表3),揭示了地市级空间单元上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增收的地区差距变化的区域构成以及三大区域间和每一个区域内差异的变化过程,其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从总体地区差距的Theil指数来看,2006 ~ 2010年,湖南区域财政支农增收效率总体地区差距经历了一个较明显的先升后降的变化过程,呈现倒“U型”特征。2006 ~ 2008年,总体地区差距Theil指数从0.4286上升到0.9421。以2008年为分界点,之后总体地区差距呈现急剧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0.9421下降到2010年的0.0403。这表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大背景下,统筹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后,湖南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农村居民之间的差距,从而区域财政支农增收效率的总体地区差距趋于收敛。

第二,2006年以来,区域财政支农增收效率地区差距的变化始终受区域内差距和区域间差距变化的共同影响。从区域内差距Theil指数(Tw)和区域间差距Theil指数(Tb)对比来看,区域内差距对总体差距的贡献率大于区域间差距的贡献率,历年来,区域内差距对总体差距的贡献率一直在59%左右,区域内差距对总体差距的贡献率只保持在41%左右(除2008年和2010外,区域间差距对总体差距的贡献率分别为47.2%、43.9%,区域内的差距贡献率为52.8%、56.1%)。所以,造成全省区域之间财政支农增收效率不平衡的主要因素是区域内财政支农增收效率的差异。

四、结论及分析

第一, 从湖南省财政投入和农民人均增收现状来看,2005-2010年期间湖南省财政支农投入绝对数呈增长趋势,但其相对数从2007年后呈现一个下降趋势,其中2007年增长率达最大值。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绝对数在逐年增加,但其增长率不稳定,呈现一个上下波动的状态;从利用不平衡指数和加权离差系数对全省区域财政支农增收效率的地区差距测度的结果来看,地区差距变化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

第二,运用Theil指数对湖南区域财政支农投入地区差距的来源与构成进行分解后可以看出,2006 ~ 2010年期间,湖南区域财政支农投入的总体差距主要来自于三大区域内部的差距,而湘西地区内部差距是最主要原因。虽然基于地理缘由,这三大区域不可能齐头并进,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握紧拳头保重点。因而以“3+5”城市群为重点的发展布局应运而生,形成以“3+5”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体系,这是湖南省在根据其自身情况作出的战略举措。但从目前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发展,缩小收入差距的宏观形势来看,“3+5”城市群理应只是在其第二、三产业上享有其特殊地理位置所带来的优势,在第一产业即农业上,三大区域应协调发展。各区域的农民人均收入也不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否则随着“3+5”城市群的发展,湖南省的GDP会得到提升,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湖南省各区域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最后不可避免的产生无法挽回的局面。

第三,为缩小湖南区域财政支农增收效率的地区差距,省财政支农政策应着力于缩小湘西地区财政支农增收效率的差距,加强对湘西地区各地级市州的财政支持力度。对于湘西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地区,在加大省财政政策倾斜及省财政支农投入的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找出造成财政支农效率低下的深层次原因。如:对于湘西自治州这样偏远的地区,可能是由于长期的贫穷落后,造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低下等。如果是这样的原因,则财政支农投入应着力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问题等方面倾斜。总言之,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但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对症下药,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针对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利用好财政支农投入所带来的农民增收这一优势。

地方财政支农投入是国家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有限的条件下,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找准财政支农政策的支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的空间结构,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保持区域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性与长期性,从而充分利用财政支出来促进农民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