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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38        返回列表

章伟程 广州天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摘要:企业纳税筹划的角度和方法直接影响企业利益。论文通过采用例举和比较分析等方法,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角度研究企业的纳税筹划,并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税收政策相联系,为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提供一定思路,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实现企业综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中的作用

1.推迟纳税获得货币时间价值

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递延纳税是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个思路。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递延纳税的效果不同,有些方法下由于前期折旧费用多而使得前期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企业所得税得以递延而当期少纳税,减少了当期的现金流出量。从企业整体效益来看,这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企业盈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减少税负加速资金回笼

加速折旧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前期折旧费用多,应纳税额相对较低,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金少,减少了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在资金不足的情形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能够加速企业资金回笼,缩短投资回收期,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3.促进固定资产更新换代

加速折旧法不仅可以加速资金回笼,而且可以促使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的进程。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了,则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产生,对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影响程度分析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以下通过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例1:某企业拟购进一项固定资产,价款1000 万元,预计残值20 万元,使用寿命5 年。设年利率为10%,企业所得税为25%。当固定资产折旧分别采用年限平均法、缩短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1.年限平均法

第1 年至第5 年每年折旧额=(1000-20)÷5=196 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现值=196×(P/A,10% ,5)=196×3.791=743.04 万元

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在税前扣除,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时, 可产生企业所得税抵税额185.76 万元(743.04×25%)。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计算相对简便。但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中,通常前期工作效率大于后期,修理费用前期小于后期。而在年限平均法下,固定资产每年折旧额相等,其总体使用费(折旧费用+ 维修费用)各年不均衡。

2.缩短年限法

对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做法税法中也有相应规定,利用这些规定,我们也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有针对性的进行纳税筹划。如税法中规定为了加速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允许符合要求的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缩短折旧年限,但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依据这些税务政策,同样是例1 的资料,我们可计算如下:

最低折旧年限=5×60%=3 年

第1 年至第3 年每年折旧额=(1000-20)÷3=326.67 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现值=196×(P/A,10% ,3)=326.67×2.487=812.43 万元

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产生企业所得税抵税额为203.11 万元(812.43×25%)。

相比年限平均法,缩短折旧年限法不仅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更新换代,而且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纳税时点递延,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程度相对更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我国会计准则允许采用的加速折旧方法之一。这种“加速”,体现在折旧年限和折旧总额不变的情形下,前期计提折旧费用多,后期少,呈递减趋势。折旧费用前后期的分配不同,对利润的影响就不同,这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依据例1 资料,固定资产折旧率为40%,固定资产各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第1 年折旧额:1000×40%=400 万元

第2 年折旧额:(1000-400)×40%=240 万元

第3 年折旧额:(1000-400-240)×40%=144 万元

第4 年折旧额:(1000-400-240-144-20)÷2=98 万元

第5 年折旧额:(1000-400-240-144-20)÷2=98 万元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现值

=400×(P/F,10%,1)+240×(P/F,10%,2)+144×(P/F,10%,3)+98×(P/F,10%,4)+98×(P/F,10%,5)

=400 ×0.909+240 ×0.826+144 ×0.751+98 ×0.683+98 ×0.621=797.78 万元

计算可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固定资产可产生企业所得税抵税额为199.44 万元(797.78×25%)。

4.年数总和法

与双倍余额递减法相比,年数总和法各年计算折旧的基数相同,都是应提折旧总额,但各年的折旧率是一个递减的分数,因此各年的折旧额也是递减的。

依据例1 的资料,在年数总和法下,固定资产各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第1 年折旧额:(1000-20)×=326.67 万元

第2 年折旧额:(1000-20)×=261.33 万元

第3 年折旧额:(1000-20)×=196 万元

第4 年折旧额:(1000-20)×=130.67 万元

第5 年折旧额:(1000-20)×=65.33 万元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现值

=326.67 ×(P/F,10% ,1)+261.33 ×(P/F,10% ,2)+196 ×(P/F,10%,3)+130.67×(P/F,10%,4)+65.33×(P/F,10%,5)=326.67 ×0.909+261.33 ×0.826+196 ×0.751+130.67 ×0.683+65.33×0.621=789.82 万元

计算可知,在年数总和法下,固定资产可产生企业所得税抵税额为197.46 万元(789.82×25%)。

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四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来自Www.lw5u.coM]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抵税效果是不同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程度,从而选择一种对自身企业有利的会计核算方式,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

三、固定资产折旧角度纳税筹划的问题及对策

1.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考虑欠周全

有些企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已了解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纳税筹划,但到底哪一种方法适用于自身企业却不能考虑周全。如依据上述计算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相对于平均年限法,缩短折旧年限法抵税效果最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次之。可是,我们不能因为缩短折旧年限法的抵税效果最强,就不考虑其他因素。因为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无故缩减折旧年限,而必须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要求。

2.错误解读或忽视税收政策造成纳税筹划失败

对一些特殊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是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通常会在优惠期间、优惠地区、优惠时效等方面作相应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正确解读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相应的税收政策下配套使用相应的纳[来自WwW.lw5u.cOm]税筹划方法。错误解读或忽视税收政策都可能造成企业纳税筹划失败,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此外,当企业的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已不再“优惠”时,企业的纳税筹划方向也应相应调整。

3.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或将影响纳税筹划效果

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降低税负,但对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其利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公司业绩的评价和投资者的信心。所以,为了维护公司利润,这类公司可能会违背纳税筹划目标,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也会选取一些折旧费用相对较少而利润相对较多的方法。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可能影响纳税筹划的效果。

四、结束语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企业既要从长远发展考虑,又要兼顾企业综合利益。所以,企业需要站在战略的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税收筹划与企业战略的关系,在不违背企业战略目标的情况下选择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法,基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角度的纳税筹划正是其中的一个思路,它能避免企业短期化的筹划行为,有利于企业实现从短期成本目标向长期战略目标转变。

参考文献:

[1]周益民.浅谈企业折旧政策的选择对企业理财的影响[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10).

[2]王晓姝.对加速折旧法的认识[J].财会世界,2010(3)

[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代理实务[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10.

[4]计金标.税收筹划(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