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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作欣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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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困境中的非理性思辨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43        返回列表

/【辽宁】赵坤

《太阳黑子》中有这样一段看似闲笔的对话,来自男同性恋杰瑞与辛小丰:

我父亲失踪了。我六岁时候的事。我就是觉得她(指母亲)杀了他。长大了,这个感觉淡一点,可是,我在大学的时候,还是会梦到她杀了我父亲。这个糟糕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十年前她入教后才慢慢结束。洗礼的那天,我和我姐姐都去了,我看到她穿着白袍子,下到洗礼池里,当她被牧师后仰到水里再湿漉漉地被扶起来时,我觉得她成了新人……我再也没有做过她杀了我父亲的梦,但是,有时我会想,她也许真的就是凶手,我所以失去了那个感觉,那个梦,是因为上帝原谅了她。她在救赎并获救了。

如果真是这样,我很羡慕你母亲。最后这句话出自辛小丰,因一起强奸灭门案逃遁了十四年。十四年中,他和他的同伴,另两个肇事者,杨自道和陈比觉,做着最微末的工作,尽全力地见义勇为,还抚养了一个弃婴。他们渴望得到心灵上的宽宥。自然,当杰瑞描述他母亲的情形时,辛小丰“很羡慕”。他们三人穷其余生所求取的就是杰瑞母亲式的“救赎并获救”。小说在层层剥茧般的推理式叙述中,描述了他们救赎的路径,也思考着获救的方式,在“救赎并获救”里将我们带入一场古老的人道主义困境的思辨中。

作为一起刑事案件,强奸灭门的大案,《太阳黑子》作为悬疑探案小说,显然侦破效率不高。案件本身疑点不多,重要证据又明显,负责案件的还是伊谷春神探般的师傅,他精准的推理演绎简直如情景再现。不可思议的是,从案发到事发,时间却足足间隔了十四年。这远远超过了一般刑侦案中推理取证所需的合理时间。无疑,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悬疑侦探故事,漫长的时间缓冲期里释放出心理上的疑存,从中建构出与基耶斯洛夫斯基《十诫》(之五)相似的命题,即人道主义的悖论。《十诫》中,雅泽克杀人的罪行最终要以死刑来抵罪,这使雅泽克的辩护律师皮奥特彻底掉入现实主义清醒者的深渊。在他引以为荣的法律的名义下,正以杀戮来惩罚杀戮。同样的命题下,《太阳黑子》走得更远。年少犯错却用尽一生来赎罪的行为,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应该设在哪儿?小说在人道主义者的孱弱中,放大了各种积极建构,通过三个人,设计师杰瑞、警察伊谷春、女孩伊谷夏,以及三种方式表达了对“杀人偿命”这一人类集体无意识中的“普遍真理”的质疑和思辨。究竟,对人的终极判断,该以什么为标准?

回顾第一段,我们无法忽略,杰瑞的话滤掉了一些重要的社会组织因素,比如道德,比如法律。而道德和法律,恰恰是伊家兄妹各自的信仰。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伊谷春和伊谷夏,对于人的终极判断,一个执法律标准,一个执道德标准。二人共同的问题是,都以自己的标准为是,信念的固执性,使人物形象更多地表现为物性而非人性。作为警察,伊谷春以“没有多大法外情的空间”的姿态登场,是打击犯罪的“职业疯狗”。敏锐的洞察力和彻底的执行力使他俨然成为一个法律界的钟馗。尽管辛小丰是他最得力的助手(协警),救过他的命,尽管他们之间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默契,但伊谷春仍以职业敏感怀疑着辛小丰,残忍地将他置身于师傅还原案发情境的现场中,以对待嫌疑犯的姿态审视并调查他。气质上他正如《悲惨世界》里的沙威,那个被法律异化的冷面警官。不同的是,沙威的法律价值信仰最后因冉阿让的人性良善而溃败坍塌。而伊谷春,唯一表现出情感的波动[来自www.Lw5u.com]是在辛小丰即将受刑时,“他突然感到一阵最强烈的心如刀绞”。可作者并没有任人性的光辉继续蔓延,紧接着便补充道:“马上他就要失去这把快刀了,他再也没有这个出色的兄弟了。”可见,他依然是在以警察的身份替辛小丰出色的协警能力惋惜。冷酷使伊谷春像极了一尊会移动的法律机器。他坚持以法律作为人的终极判断方式,然而,法律在小说中的效用似乎只衔接了因果。案件的了结更像是在完成一份多年未了的夙愿。对伊谷春,是他“第一个案子,师傅心中永远的痛……在他心底生根似的难以忘怀”;对师傅,是“乐于看到真相,只有真相能教训他们,我的推断是唯一正确的”。执法者似乎更在乎逻辑的严谨和法令的执行,而并非真正在为生命尊严负责。或者说,小说还原了法律的本来面目,追溯至古希腊庭辩的法律,作为社会文明的起点,秩序是其最终目的。对此,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都曾提出保障立法司法权的必要。而《神统纪》里,法律女神忒弥斯的另一个名字就叫秩序女神。对此,小说里伊谷春的表达极为直接:“没有秩序,我们就沦为动物世界…[来自www.LW5u.coM]…所以,法律应该成为我们敬畏的神。”这无疑剥去了法律那些公平正义的生动表情,使其堕入一个埃舍尔式的噩梦之中。生命理应得到尊重,杀人,无疑使生命尊严贬值。不处以死刑,无法证明生命的神圣,若处以死刑,同样是在戕害生命。对法律的质疑使小说从生命尊严与灵魂的命题上升到人类文明的高度,却将人道主义置于困境——若灭门案中遇害的生命有尊严,那辛小丰三人呢?

小说的人道主义困境还不仅于此。当我们以全知叙事视点观察到辛小丰三人的知错善改,以生命的代价赎罪时,我们的考量标准是否依然只拘囿于法律伦理的理性判断?事实上,法律只能裁定他们对案件负责,只解放了他们的身体,伊谷夏所象征的道德理性判断才能引领他们找到灵魂的家。伊谷夏的形象脱胎于天使原型。她纯真,善良,美好,连阴暗卑鄙的房东卓生发都觉得她“就像一棵春天里刚刚长出绿叶的树,没有一片旧叶子”。在面对三个冉阿让式的赎罪者时,她扮了一次上帝的角色——擅自篡改了重要物证,并在侦破方向上误导伊谷春。面对伊谷春的质问,她的申辩表达了人道主义者情感和价值上的双重认同:“我知道阿道一直在帮助人,我打过他们公司的电话,不信你也可以去调查,他做了多少好事,我觉得他一直在赎罪;辛小丰,你比我更清楚,他出生入死抓了多少坏蛋.这些都不可以减罪吗?还有尾巴,他们和那个弃婴非亲非故,可是他们比任何一个亲生父亲都做得好,为了她治病,他们什么都愿意付出;那个比觉,连烟都戒了,就为了省下两三百元;最后,还有你,辛小丰救了你,没有他,你早就摔成肉酱了……这还得不到宽恕吗?”无疑,伊谷夏已经将道德伦理提到与法律秩序同等的高度。她以道德伦理的理性判断意识到“他们变好了”,于道德上宣判了他们三个无罪。维克多-雨果说:“我们求诸后世的,是正义,而非复仇。”那么什么是正义?是对罪责的刑罚,还是一个更为合理美好的社会?

回到本文开篇,杰瑞母亲受洗后的新生,是身体仪式象征下的心灵重生,天主教给予信徒的一种救赎的可能。当然,作为宗教信仰,它只能出自“台湾来的”杰瑞之口。又因为众多美好的物质和品质都集合在杰瑞身上:红酒庄、顶级鱼翅、高尚公寓、绿色植物、诚实、温暖、理解和爱……甚至辛小丰受刑时看到的天堂之光的雏形也是在杰瑞设计的海边听音室里,这使杰瑞的信仰具有象征意味。对这种非理性的价值判断的本质,伊谷夏的本土化解读显示出价值认同,即“哪怕失足大错,只要知罪错懂懊悔,用一生来赎罪了,就是神会宽恕的人”。这是基于人道主义本源,由道德伦理的理性判断升华到“神”、“上帝”伦理的非理性判断。正是依循这种非理性判断,辛小丰们最终得到“救赎并获救”。受刑时,辛小丰看到天堂之光的接引,杨自道无负担、无愧疚地说出“爱”,陈比觉在令他魂牵梦萦的狮子座流星雨中皈依了灵魂。我们相信,在人的宽恕之外,他们得到了神的宽宥,正如杰瑞相信她母亲得到上帝的原谅一样。因为无论基于理性判断标准还是非理性判断标准,在伊谷夏对卓生发的讨伐声中,我们以强烈对比的形式看到了她对辛小丰们的终极判断:“光明磊落,有责任感,敢担当,有牺牲精神,有勇气也有人类美好的真情!”然而,正是这个由众多美好词语垒堆出的结论,将人道主义困境彻底拖入了一个深渊。辛小丰们皈依了人道主义,但人道主义却无法赦免罪错或许诺新生。作为法律案件,他们以生命的代价承担了责任。可从人的方面来看,伊谷夏失去了爱人,伊谷春失去了得力助手,尾巴失去了三个爸爸,尘世失去了三个善良的好人……作者在非理性的思辨下尽管预设了各种理性和非理性的终极价值判断,可如何判断,怎样执行,这大概是人类永恒的斯芬克斯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