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教书育人》杂志

杂志等级
    龙源收录, 维普收录, 万方收录, 知网收录,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本刊往期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杂志论文 > 小学低年级学生“告状”现象剖析
杂志文章正文
小学低年级学生“告状”现象剖析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18        返回列表

陈安安

做过低年级班主任的老师大概都和我有同感,学生的告状之风十分盛行。不要说平时在教室里唧唧喳喳吵个不停,就是走到办公室里,告状者也犹如海浪此起彼伏。到底孩子们都告些什么“状”?

“小题大做”者

低年级小学生由于接触的同学越来越多,于是个别差异在相互交往和学习生活中就被突出了,一部分学生甚至失去在家庭中“小皇帝”的地位,在这样的心理变化下,某些学生产生了以不满为特征的不悦、自惭、怨恨、恼怒,甚至带有破坏性的负面感情。具体表现为:他们一旦发现经常受表扬的学生或和自己竞争的胜利者,有了一些小错误,就会迫不及待地去报告老师。有些学生盯着与自己有矛盾的同学,等待他们犯错误,在报告老师的过程中,他们甚至会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教师对他人的批评会使他们产生心理上的满足。具有这种性格的学生,又极易受外界的暗示,特别是那些与自己有关的暗示,极容易引起内部心理冲突,为求心理平衡而产生“告状行为”。对于这一类告状者,我们决不能无节制地安慰和劝解,也不能听信其片面之词而影响了对事实的公正判断,这样只会助长他们的不良习气,也影响老师与其他学生的亲和力。

“口无遮拦”者

“某某说我是猪。”“某某说我和小君结婚。”课堂上偶尔会传来这样一些话语,随后的事情可想而知,教室里一阵哄笑。告状者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气愤难耐,另外一种则是嬉皮笑脸。我认为前者确实是在同学那里受了委屈,以至于气愤之下忘记了在上课,而同学的哄笑更让他无法忍受。后者呢?大多是班里比较调皮的孩子,他们为寻找刺激,引起课堂骚动,才向老师告上这么一句。因此教师就应该对那些确实受了委屈而又没有能力“反抗”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帮助,对于那些制造事端,从中获得快感的学生则需采取冷处理。

“路见不平”者

每个班级里总有一些特别调皮的学生,当他们捣蛋时总会出现另外一些人加以干涉,我们称其为“路见不平”者。捣蛋鬼通常对这一类人置之不理,所以无奈之时这一类告状者就会“大义凛然”地向老师汇报情况。据我观察,这一类同学有很强的集体意识,且对班级管理充满了热忱和向往。对于他们的告状行为,老师一方面要予以鼓励,肯定其关心班级的行为是可贵的;一方面则要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有效手段解决问题。教师的正确引导会让这些同学对自己的工作更加充满信心,他们也会成为老师的得力助手。

“狐假虎威”者

这一类“告状”者通常以大大咧咧的女生居多。她们热情大胆,信任老师,把老师当作大哥哥或大姐姐一样看待,似乎与老师关系很“铁”。正因如此,当他们与某同学发生争执时,他们便会甩下一句话:“我告诉老师去!”然后径直跑到老师那里告其一状。其实,他们并不期望老师帮他们解决什么,无非是吓唬那个惹事的同学,并显示一下与老师的关系,再与老师套套近乎。对于这一类告状者,老师要让他们明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老师不能充当挡箭牌的角色,他们应当学会客观公正地看待人或事,学会宽容,不能把告状当做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这样不仅对自己的同学造成伤害,同时也影响老师的工作。

剖析以上四类“告状者”的行为,不难发现:低年级学生爱告状与他们的心理特点有密切关系。由于小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审美观和价值观尚未形成,绝大部分的学生是用一种“宽于律己、严于律人”的标准来评价事物发展,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告状”现象定性为道德品质问题、思想意识问题。从实质来说,是心理异常的外部表现,是社会情感不成熟的体现。对于低年级儿童来讲,教师的意见和判断是毋庸置疑的。他们在处理集体生活和人际关系时遇到形形色色的矛盾更倾向于教师的指导和解决。为此,要减少低年级学生中种种“告状”现象,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其心理活动变化规律,采取心理干预的方法,着重进行心理矫治与调控。这样,既能增进学生和教师的亲密程度以及保护学生要求上进的积极性,又能让学生幼小的心灵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