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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成长比“谁占理”更重要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李玉柱

要给此事定性,应该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校园欺凌”即“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当然,事件发生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于是否是“蓄意或恶意”一时难以厘清。

不过就像法律上定义的意外伤害也是一种伤害一样,恶作剧对于受害人也是一种伤害,特别是小学生,年龄较小,加之个人身体、心理等因素,有些孩子对此類事件的承受能力可能较弱,受到的伤害可能更大。比如本次事件的受害者,按其家长所述,受到的伤害就很严重。

但恶作剧与校园欺凌有着本质的区别。校园欺凌不可原谅,而对于恶作剧,我们应当以包容的心态妥善处理。

一方面,对受害人有利。孩子之间的恶作剧有时“是表达对同学爱意的一种特殊方式”。捉弄的对象,往往都是一些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胆子较小的。捉弄他人的孩子的心态就是想“激怒”自己的同学,让他们“动”起来,真的没有多少恶意。因此,对于此类事件,我的主张不是不管不问不处理,更不是要有意纵容这种伤害,而是想说,受害人应当在明辨事实后,以包容的心态化解之,原谅他人,这不仅是对他人的包容,更是最大限度地减轻对自己的伤害。反之,如果盯住此事不放,非得论出个高低、是非曲直,那么即便是打赢了“官司”,也是得不偿失。因为,那不仅是与犯错的同学从此势不两立,也让其他同学对自己避而远之,一般不敢再“招惹”和亲近自己,这样就僵化了同学关系,孤立了自己。

另一方面,实施欺凌者也是孩子,不要说不是“蓄意或恶意”,就算是,也要保护施暴孩子的隐私,尽可能地不给孩子的成长造成消极影响。受到伤害的学生的家长就是有理,也不能得理不饶人,他人的孩子也要成长,应该将心比心,寻找一种妥善的处理方法。

所以,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做校园的施暴者,要做校园的文明人的同时,也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两耳不闻班级事,一心只读考试书,游离于班级之外。要教育孩子关心集体、爱护集体、融入集体,与同学正常交往,友爱同学,互帮互助,做一个热情、乐观、性格开朗、乐于助人、一身正气的人。

(作者单位:山东东平县接山镇教科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