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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49        返回列表

李颖

[摘 要] 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我国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但是现在我国高校在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大学生法制教育方面陷入了困境。学校的教育方式、高校的课程设置及大学生素质都影响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目前,大学生素质教育面临的困境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要走出困境,一是要改进传统教育理念;二是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其正确认识法律;三是要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效性。

[关键词] 非法学;大学生法律素质;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08-0030-02

一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涵

法律素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素质仅指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而广义的法律素质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自然人在接受一定法制教育和环境影响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实践,从而达到的识法、守法、用法、护法等相对稳定的心理认知和行为状态。与狭义的法律素质相比,廣义的法律素质包含的要素显然是不同的,广义的法律素质要素包含: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和法律实践能力。在此,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社会主体中特殊的一类群体——非法学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问题。

(一)法律知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础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要素,也是衡量我国法制教育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法律知识的核心是,掌握基本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了解基本的救济途径。它是社会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前提,离开法律知识谈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则如同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难以有成效。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不可能要求其像法律人一样具有系统的专业素质,但是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和就业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必备的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础。

(二)法律观念是大学生良好法律素质的核心要素

法律观念是指社会主体在进行一定的法律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理性的思维定势。法律观念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核心要素,法律观念属于思维意识范畴,法律观念的最终目的是指导社会主体进行法律实践。树立健康的法制观念,不仅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核心要素,更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只有树立了健康的法律观念,大学生守法、用法才会成为社会常态。只有树立了健康的法律观念,才能引导大学生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三)坚定的法律信仰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灵魂

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度相信和尊敬,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信仰是个人的意识行为。它是一个主、客观的结合体。而法律信同信仰一致,也是融合了主观与客观的概念。它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体在坚定的法律信仰的指导下,将法律规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在严格的法律规则的支配下进行社会活动。坚定的法律信仰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灵魂,一旦形成很难被打破。但是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意识薄弱,导致法律信仰不坚定,常常会因社会上出现的“罪而不罚”等现象而摇摆不定。这类问题在任何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总会遇到,但是我们要坚信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卢梭说,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四)法律实践能力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归宿

法律实践能力是社会主体在具有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将法律运用到自己的活动中,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准则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复旦大学投毒案、云南大学学生碎尸案等让人震惊,有调查显示,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了社会刑事犯罪中的70%~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程上升趋势。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要性。

二 我国大学生素质教育面临的困境

(一)教育方式单一

从当前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在课堂上往往是通过以下形势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基础课上;高校设置的公共选修课;法学双学位教育。在前两项中,非法学大学生接触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一方面是基于课时及教学内容的限制,大学生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加上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无,可想而知根本达不到预想的效果;另一方面,法学专业双学位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因为要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故选择此教育方式的非法学大学生数量有限。

前文中提到,法律实践能力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归宿,但是我国非法学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提升仅仅停留在课堂上,缺少法律实践经历,即使掌握了丰富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如果实践能力欠缺,也达不到我国提倡提高公民尤其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应有之义。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在课堂设置上,法律基础知识并没有单独设置,而是和思想道德修养一块作为教学的“基础课”,一方面,课程本身设置的课时较少,导致教学任务很难完成,而且法律基础知识往往是设置在思想道德修养内容之后,加之课时较少,教师经常做到了前面详细讲解,后面一带而过的现象;另一方面,“基础课”设置后,师资专业比例并没有多大改变,这导致“基础课”教师大多是思想道德修养的专业教师,对法律知识的研究并不深入,在教学时难免“顾此失彼”,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三)大学生自身重视不够

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并不是现今社会出现的问题,而是由来已久,在古代,学生的学习完全取自“四书五经”,学习的是“六艺”,这和当时的社会形态有着根本的关系,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彻底的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三座大山,而依法治国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但现阶段,我国大学生素质教育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对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重视不够,不少大学生对法律素质教育存在片面性,他们认为只要具备了必备的专业素质、政治素質、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心里素质就完全符合了社会需求的人才标准。法律虽然不同于专业知识、道德和文化,但是法律对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 现今,我国相继出台政策文件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大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使得大学生在课程学习上会偏向自己本专业学科或者能辅助其就业的学科,从而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提升,即使学校开设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基础课程,上课的学生也是寥寥无几,形同虚设。

三 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素质教育当前困境的政策探讨

(一)改变传统教育理念,充分认识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要切实改变我国当前非法学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状,首先应从教育理念上入手,高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非法学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要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尤其是非法学大学生的素质教育纳入到教学总体目标上来,区别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在师资投入上,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基础教育的教师应同时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授课要规范,内容要系统,教学方法多样化。

(二)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对法律有正确的认识

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一个较为深入的认识,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立法与执法的“脱节”,法治与人治的矛盾冲突等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特别注意大学生对法律态度的转变,增强其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育其在生活或学习中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效性

认识指导实践,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律大学生在实践中遇到法与人的欲望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应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并且能恪守法律行为准则。因此,如何提高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效性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 增加法律实践课程,课堂上可以组织学生观看真实事例或者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各样的法律情形模拟,例如模拟法庭、案情再现等,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认知能力,而且能充分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课堂之外,学校可以组织大学生进行社会实习,例如法庭旁听,可以切身的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树立法律的权威,提高法律信仰,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警醒作用,使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

2 法学双学位是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及拓展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但是往往由于需缴纳的费用过高且并没有强制性,导致大学生选择这一途径增强自身法律修养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所以,高校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法学双学位的花费,以吸引更多的非法学大学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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